教育部公告:預告「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體育領域特殊專長」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EDUCAT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Foreign Special Professionals with Expertise in Sports"
發布於
2022-10-03
截止於
2022-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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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 預告修正「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體育領域特殊專長」草案。
依 據: 行政程序法 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 修正機關:教育部。
二、 修正依據:「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 」第4條第2款。
三、 「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體育領域特殊專長」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s://edu.law.moe.gov.tw/ ),「草案預告」選項下。
四、 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教育部體育署國際及兩岸運動組。
(二) 地址:10489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
(三) 電話:02-8771-1479。
(四) 傳真:02-8773-1435。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
部 長 潘文忠
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體育領域特殊專長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
本則草案預告,教育部已於111年12月26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教育部
中華民國111年12月26日
臺教授體部字第1110049046A號
MINISTRY OF EDUCAT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f "Foreign Special Professionals with Expertise in Sports" (amendment becomes effective from 26th, December 2022)
機關綜整回應
教育部體育署
2022-12-09
綜整回應:
鑒於亞運、世運競賽種類多元,非所有運動項目均有相關成績紀錄得比較,且近年奧運開始納入新興運動,許多運動項目我國發展未臻成熟,若以成績紀錄為延攬標準,不一定能延攬具優異技能之人才,爰此,仍維持以客觀名次為採認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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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告:預告「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體育領域特殊專長」修正草案
教育部公告中華民國111年9月30日臺教授體部字第1110036221A號主 旨:預告修正「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體育領域特殊專長」草案。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公告事項:一、修正機關:教育部。二、修正依據:「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4條第2款。三、「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體育領域特殊專長」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s://edu.law.moe.gov.tw/),「草案預告」選項下。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教育部體育署國際及兩岸運動組。(二)地址:10489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三)電話:02-8771-1479。(四)傳真:02-8773-1435。(五)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部 長 潘文忠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體育領域特殊專長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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