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EDUCAT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Preschool Pre-service Teacher Education Courses for Currently Employed Preschool Personnel"
發布於 2017-08-28 截止於 2017-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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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6年8月23日 臺教師(二)字第1060107753A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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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幼兒園在職人員修習幼兒園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辦法」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教育部。 二、修正依據:「師資培育法」第24條第5項及「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9條第4項。 三、「幼兒園在職人員修習幼兒園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辦法」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edu.law.moe.gov.tw),「草案預告論壇」選項下。 四、為配合「教保服務人員條例」預定於106年9月1日施行,爰縮短本公告期間為7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 (二) 地址: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 (三) 電話:(02)7736-5536。 (四) 傳真:(02)2397-6919。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潘文忠
幼兒園在職人員修習幼兒園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