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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內政部 內政部移民署

內政部公告:預告「入出國查驗及資料蒐集利用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Immigration Inspection and Data Collection and Utilization"

發布於 2023-11-30 截止於 202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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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11月30日 台內移字第11209131151號

主  旨:預告修正「入出國查驗及資料蒐集利用辦法」部分條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內政部。

二、修正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4條第3項。

三、「入出國查驗及資料蒐集利用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moi.gov.tw)。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2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內政部移民署

(二)地址: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

(三)電話:03-3985010#7207

(四)傳真:03-3931973

(五)電子郵件:krispin11@immigration.gov.tw

五、本修正草案旨在確保入出國資料管理之正確性,並放寬持有效中華民國護照之無戶籍國民得免申請入國許可或於入國時申請入國許可,內容屬於維護公共利益而有儘速施行之必要,且係授予民眾利益,爰預告期間為20日。

 

部  長 林右昌



入出國查驗及資料蒐集利用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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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內政部已於112年12月28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內政部 中華民國112年12月28日 台內移字第11209134101號

內政部令:修正「入出國查驗及資料蒐集利用辦法」部分條文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Immigration Inspection and Data Collection and Utilization" (amended regulations shall be coming into force from 1st, January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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