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Regulations for Granting the Disability Living Allowance"
發布於 2019-08-16 截止於 2019-10-15
討論(尚餘0天)
0 留言
0
已關注
衛生福利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8年8月13日 衛授家字第1080700992號 |
---|---|
主 旨:預告修正「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發給辦法」部分條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71條第2項。
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發給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社會及家庭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sfaa.gov.tw/)網頁。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二) 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12樓
(三) 電話:02-2653-1822
(四) 傳真:02-2653-1775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陳時中
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發給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
本則草案預告,衛生福利部已於108年12月27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