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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海致敬政策」,歡迎您提供建議與看法!

發布於 2020-06-23 截止於 2020-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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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是個海島國家,擁有豐富的海洋資源,政府繼「向山致敬」獲得廣大迴響後,將推出「向海致敬」政策。「向海致敬」五大原則為「開放、透明、服務、教育及責任」,鼓勵人民「知海」(知道海洋)、「近海」(親近海洋)及「進海」(進入海洋),確保海洋永續發展,讓臺灣因海而無限遠大。

 

政府希望透過各種方式,與愛海的朋友展開對話,按照「向海致敬」政策目標--「開放」、「透明」、「服務」、「教育」及「責任」,分成五個對話主題,歡迎點選對話主題,提出您的看法與建議。相關機關會針對大家最關切的議題,認真地思考回應,適時邀請大家參與討論,讓未來臺灣海洋政策,融合政府與民眾協力共創的結晶。

 

對話主題一:開放(已結束,點此看對話結果)

示意圖

 

對話主題二:透明(已結束,點此看對話結果)

示意圖

 

對話主題三:服務(已結束,點此看對話結果)

示意圖

 

對話主題四:教育(已結束,點此看對話結果)

示意圖

 

對話主題五:責任(已結束,點此看對話結果)

示意圖

 

機關回應

海洋委員會 2020-11-10

民眾提問:

感謝所有關注向海致敬議題的網友,有關大家之建議,海洋委員會按既有行政流程,安排相關部會協助研議,研商過程及後續說明如下:


各機關已於109年8月6日於行政院召開工作會議,彙整出27個最多網友關心的議題,並指定主政機關。各部會初步回應意見將於109年8月17日送給海洋委員會,彙整後將初步回應意見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公告。

為進一步與各界海友互動,海洋委員會訂於109年9月4日辦理「向海致敬數位對話政策論壇」。是以邀請您與各部會進行深入對話。論壇內容暫訂分為「A開放管理」、「B深化教育」、「C服務告示」及「D協力淨海」四組,論壇決議事項,將作為未來各部會辦理向海致敬政策參考。

機關綜整回應

海洋委員會 2020-11-10

109年9月4日向海致敬政策對話論壇,與會者及網友最關注的議題,各機關綜整回應如下:

 

編號

分組議題

民眾建議事項

涉及部會

各部會、機關回應意見說明

  1.  

開放管理

海委會有所謂一站式的頁面,是在做現有資訊的蒐集,其實期待不管是在APP的使用上可以更友善,像剛剛有提到APP是不是會有個測試團,並不是直接上線,而讓大家自己來試,是不是可以系統性邀請五十歲以上的人來操作,既然都可以操作了,表示夠友善、直覺及簡單。

海委會

 

海委會

  • 有關蒐集一站式平臺需求意見,海委會已透過訪談利害關係人、平臺民眾意見回饋、協作會議及向海致敬政策對話論壇等管道,徵求意見與測試,其中均有五十歲以上參與者。
  • 截至9月下旬一站式平臺瀏覽人次已有2萬7千餘人,其中亦有五十歲使用者使用。
  • 海委會將秉持友善、直覺及使用簡單之原則,持續參採使用者建議,優化一站式平臺操作介面。
  1.  

開放管理

    有很多的資訊,包含像海流、海象的東西,這些東西對於不懂海的人來講是沒有用的,這些東西對於專業來講是有用的協助。我們要如何協助民眾判讀這些資訊?事實上可以在網頁上多做一些揭露。

    是不是有機會來增設相關單位的介接,不管是多頭馬車的管理或其他,既然有一站式的頁面了,何不就把多頭馬車放在一起?

    現有的法規已經有法源了,我們要做的是資訊揭露,並不是訂定相關的法規告訴你哪裡可以去、哪裡不可以去,而是要讓使用者充分知道義務及責任。

海委會

交通部

內政部

環保署

科技部

農委會

海委會

  • 一站式平臺資訊內容已考量不同使用者之需求態樣,對於各項資訊揭露,設計多項功能交叉顯示,包括以圖層開關或遊憩種類主題等方式方便使用者選擇參考。
  • 一站式平臺由行政院唐鳳政務委員指導開發建置,為應民眾多面向需求,以及方便民眾運用本平臺資訊快速加值運用,故本平臺採國家發展委員會政府資訊開放平臺為資料來源,並儘量避免直接介接相關網站方式提供資訊。
  • 有關海域活動法令資訊,本會業於108年12月1日建置海域遊憩活動法令資訊平臺,並於109年7月1日將前揭法令資訊平臺內容資料介接一站式平臺供民眾參考,未來將持續充實相關法令資訊內容,讓使用者充分知道義務及責任。

交通部

  • 交通部氣象局已規劃增加及優化海水浴場、休閒漁港、海釣地點及鄉鎮沿海海氣象預報資訊,除於109年6月30日上架「鄉鎮沿海」預報專區外,亦於109年7月15日上線1個養殖專區及8個休閒漁港預報資訊,並持續擴充相關內容;另為利民眾判讀及瞭解各項預報及即時資訊,該局亦於1098月15日同步新增海洋氣象科普教育宣導內容,包含海流、潮汐、波浪、危險海象及颱風暴潮等,提供從事海域遊憩活動之民眾參考。
  • 另配合海委會「一站式海域資訊平臺」建置,交通部氣象局及運研所亦已提供風場、波浪與海流模式預報、海域觀測即時資料及9個商港海氣象資訊,以利該會介接及整合完整海域資訊。

內政部

國家公園設置於濱海地區之告示牌將提供QR-code揭露當地海象、氣象等動態資訊,方便民眾連接網頁查詢,亦會配合提供所在空間相關屬性及既有規定,讓遊客瞭解當地活動之責任與義務。

環保署

將就可與一站式平臺介接或連結之淨灘相關資訊或功能進行評估,方便使用者獲取淨灘相關資訊。

科技部

已配合海委會「一站式資訊服務平臺」,提供可開放研究船科研資料,後續將配合海委會規劃資訊揭露需求調整。

農委會

海域遊憩一站式平臺,本會提供開放資料如下:

一、遊憩類:臺灣地區漁港位置圖、娛樂漁業漁船、第一類漁港開放垂釣區域圖。

二、海情類:臺灣地區箱網範圍、臺灣地區定置網範圍、臺灣地區漁業資源保育區範圍、臺灣地區人工魚礁區範圍、臺灣地區保護礁區範圍。

  1.  

開放管理

我們是不是可以比照高速公路車流量的管制跟監控,是不是可以有海洋現況的轉播?就知道這片海域是什麼樣的資訊及狀態是什麼,有些看不到的東西,應該要怎麼樣作資訊揭露

海委會

交通部

內政部

農委會

海委會

一、於明(110)年度向海致敬計畫中,規劃於四個示範場域(包含:北海岸海域、東北角海域、恆春半島海域以及澎南暨南方四島遊憩海域)建置:

  1. 即時觀測系統:觀測項目包括風波潮流及水質項目。
  2. 海岸安全光學監視站(合計20套),並透過人工智慧影響辨識技術研發,用以分析海岸與海域狀況(包括民眾活動、海氣象狀況等)。

二、這些資訊將透過最新網路技術,於行動裝置應用程式(app)與展示網頁中提供即時與海氣象有關之安全資訊,讓民眾掌握海域遊憩場域情形,這些資訊亦可從一站式平臺查詢。

交通部

一、交通部氣象局已於我國海域內建置13座波浪觀測站,27座潮位觀測站,觀測風、波浪、水位、海溫與海流等,並蒐集國內其他單位觀測資訊(8座波浪觀測站與17座潮位觀測站),整合於官網「海象/即時海況」提供民眾參考使用;另為強化海象觀測能力,該局刻正建置長短程波流遙測系統,即時監測海域環境變化,以提升災防預警能力,並維護船舶航行及水域遊憩活動之安全。

二、為提供民眾即時海氣象資訊,氣象局預計於今(109)年底前完成海水浴場、休閒漁港、海釣地點等海氣象資訊之QRcode製作,未來將放置於官網提供各水域管理單位使用;目前觀光局各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及港務公司之官網均已連結氣象局海氣象資料,東北角、大鵬灣、澎湖、雲嘉南及北觀風管處亦於現場告示牌上增設海氣象資訊QRcode,後續規劃於年底前完備各水域現場告示牌QRcode資訊,俾遊客透過手機隨時掌握海況。

三、至所轄開放水域場所內之現場閉路電視(CCTV)畫面,所涉海洋現況無法以局部畫面精準呈現真實資訊,且易受個人感受及判讀差異影響,此外,尚須考量各港及濱海國家風景區安全維護作業,暫不宜對外公開,建議民眾宜以氣象局觀測資料為準。

內政部

國家公園設置於濱海地區之告示牌將提供QR-code揭露當地海象、氣象等動態資訊,方便民眾連接網頁查詢。至設置現況轉播建議,將納入後續業務評估參考。

農委會

海域遊憩一站式平臺,本會提供開放資料如下:

一、遊憩類:臺灣地區漁港位置圖、娛樂漁業漁船、第一類漁港開放垂釣區域圖。

二、海情類:臺灣地區箱網範圍、臺灣地區定置網範圍、臺灣地區漁業資源保育區範圍、臺灣地區人工魚礁區範圍、臺灣地區保護礁區範圍。

  1.  

開放管理

像向山也全面開放,就有很多急難救助發生,向海當然也會有類似的狀況發生,是不是可以研擬海岸或者是海灘的救助法,在裡面明訂告訴你說救助你的體系是什麼、收費標準是什麼、保險規則是什麼,我們要明訂規則,雖然國家有保護人民的責任,但是你現在自己要挑戰風險,你勢必要負擔一部分的責任風險,因此先告訴你,並不是真的發生事情才跟你說要付錢。

內政部

海委會

金管會

內政部

海域發生急難救助事件係由海巡署為救援主體,本部空勤總隊直升機係配合海巡署任務需求派遣支援,濱海國家公園管理處及地方之消防單位則係配合人員搜救上岸之後送處理。後續如針對海域急難救助規劃收費機制,本部將配合提供成本估算,納入一併辦理。

海委會

  • 災害防救法第31條第二項規定略以:「人民若違反相關規定致遭遇危難,並由各級災害應變中心進行搜救而獲救者,各級政府得就搜救所生費用,以書面命獲救者或可歸責之業者繳納;其費用之計算、分擔、作業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內政部定之。」
  • 內政部依據前揭規定,業於97年訂定《災害搜救費用繳納辦法》,其內業明訂各項救難收費標準、經費計算方式與作業流程,民眾如違反各類災害禁、限制公告,政府可命獲救者或可歸責之業者繳納搜救費用,相關項用如下:
  1. 相關政府機關、國軍等所屬人員,除固定薪俸外,所增加之加班費、差旅費及保險費等費用。
  2. 徵調、委任、僱傭之民間勞務等費用。
  3. 相關政府機關、國軍或徵用、徵購、租用民間之搜救犬、救災機具、車輛、船舶或航空器等裝備、土地、建築物、工作物,與所需飼料、油料、耗材及水電等費用。
  • 需繳納前揭費用之相對人為二人以上者,搜救所需費用平均分擔之;有可歸責之業者,由該業者分擔二分之一,其餘二分之一由獲救者平均分擔;若相對人違反之情節輕微或有特殊原因者,得減輕其應負擔之費用。
  • 另本會海巡署依法執行海上救生救難任務,遇類案均即調派岸海能量、並整合當地友軍資源進行救援。

金管會

保險為提供民眾適當移轉相關風險之工具,就海域活動急難救助而言,目前產險業者已推出「海域活動綜合保險」,可提供民眾如遭遇海域事故,可能衍生之身故、醫療保險金之保障,民眾亦可評估加保緊急救援費用保險,以填補所需支付緊急救援費用之損失,至於保險規則應如何訂定部分,本會尊重案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政策規劃,如有相關保險需求,本會將督請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協助研議,並提供必要之協助。

  1.  

開放管理

急難救助的名單是不是應該要公告?這點為何會留在上面?像另外一位提到發現救助的人,居然去救第二次,表示這個人對自己的風險評估是有一些問題存在的,為何會發生這件事?

海委會

 

海委會

  • 本會海巡署現行救援體制中,並未有公告名單等相關作法,又本會海巡署對個人資料為特定目的外之利用,應符《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爰本會海巡署原則不公開獲(待)救民眾個人資料。
  • 遇險次數雖與風險評估相關,仍與其水域活動參與頻度、海象驟變等因素皆有關聯,不論其遇險次數,本會海巡署對遇險民眾均即調派岸海能量、並整合當地友軍資源進行救援。
  • 本會國家海洋研究院為提升民眾對於海洋之風險認知,於本(109)委託成功大學調查分析之臺灣全島57處海域遊憩熱點進行「風險海域劃設與管理策略研擬」,將於研究完成後提供成果報告書予各中央主管機關及地方政府,同時於本會建立之「海域遊憩活動一站式資訊服務平臺」中公開,除作為政府開放海洋之參據,民眾亦可於從事各項海域遊憩活動前,前往該服務平臺查詢各相關資訊,簡易判斷自身風險。
  1.  

開放管理

如果你告訴我這個海域不可以去,總是要告訴我原因,我是一年到頭不能去,或者是這個季節有瘋狗浪不能去?底下有什麼危險?或者是有暗流?是有什麼我必須要注意的?所以如果要限制是可以的,不管是海域或者是水庫,但是限制不會是一年四季、一天二十四小時,而是有季節性的修繕問題,像水庫有電力的需求,不能完全開放或者是完全都不能開放,總要告訴大家原因,還有時程跟時限。

交通部

海委會

經濟部

交通部

水域遊憩活動管理機關依「發展觀光條例」第36條、「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5條及第6條規定,得視水域環境及資源條件之狀況,公告限制或禁止水域遊憩活動之種類、範圍、時間及行為。爰交通部觀光局已彙整各縣市政府及管理單位之限制或禁止公告,統一揭露於「行政資訊網」,提供民眾單一查詢平臺。

海委會

  • 本會國家海洋研究院於109年委辦計畫「風險海域劃設與管理策略研擬研究」計畫中,已針對全台環島57處海域,依據其從事之水域活動與月份,進行低、中、高三級風險海域之分級劃設,風險分級結果將提供全台水域遊憩活動之主管機關管理之參考;另於110年度擴大辦理離島海域及全國海灘安全調查與評估,提供民眾更完整之海域風險資訊;另有關水庫、湖泊等內陸水域,則依相關主管機關之公告辦理。
  • 另本會業於本(109)年7月1日建置「海域遊憩活動一站式資訊服務平臺」,其內即鏈結相關海情海象資訊,並於圖層中亦顯示港區範圍、定置漁場區域、養殖箱網區域與各類保護區等資訊,同時提供查閱各地區禁限制公告之途徑,民眾可於從事各項海域遊憩活動前,前往該服務平臺查詢各相關資訊,俾了解各區域環境之狀況及各相關規定。

經濟部

  • 目前全國公告水庫共計95座,因水庫功能需求不同、配合集水區降雨進行水庫操作等因素,檢討其中27座攔河堰型水庫基於安全考量,58座水庫因受限於庫區狹小及不宜進行遊憩活動等因素,不列入開放對象(詳附表1)。
  • 另為符合民眾遊憩活動需求,經評估以安全活動體驗及不影響水庫操作等前提下,目前開放石門、大埔、明德、鯉魚潭、頭社、日月潭、尖山埤、虎頭埤、曾文及烏山頭等10座水庫,提供民眾於指定區域內申請水域活動,增加水庫遊憩活動區域,以達到開放水域遊憩活動政策目標。
  1.  

開放管理

針對特定時節或者是地區的風險海域,是不是可以對使用者作GPS的定位跟細胞通知,我們現在不是有地震通知跟大型通知,這有沒有需要或者是需求?會不會因為時間的需求、蒐集差異而有不同的需求,這個是探討的部分。

海委會

交通部

海委會

國家海洋研究院在彙整政府各部門海氣象資訊後,預定於北海岸海域、東北角海域、恆春半島海域以及澎南暨南方四島遊憩海域等四個示範場域建置海洋遊憩安全風險資訊服務。除了被動地提供民眾連網查詢,目前亦規劃以APP甚至細胞廣播等方式,主動推播相關遊憩風險資訊,後續將依通訊使用者體驗等面向進行修正,在不擾民的情形下傳送民眾所需的海氣象資料。

交通部

  • 目前交通部氣象局官網已提供近海、鄉鎮沿海、休閒漁港、主要港口之預報及即時海況資訊,提供前往或於水域遊憩活動場域之遊客及釣友參考,且該局刻正製作相關海氣象資訊QRcode,後續將公開於官網提供各水域遊憩活動場域管理單位使用,張貼於現場告示牌面上,俾民眾能即時查詢掌握所在區域海氣象狀況。
  • 交通部所轄濱海國家風景區現已提供遊客極端天候適地性簡訊服務(LBS),並於颱風或惡劣天候時,由海巡單位協助管制海岸或提醒民眾遠離岸邊,各商港垂釣區域則根據氣象局海氣象預報資料,於風浪達到「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垂釣區管理要點」所訂限值時,停止開放垂釣區或立即停止垂釣活動,以維人員安全。
  • 另氣象局已規劃近期將於「海象災防網站行動裝置版」提供使用者GPS定位及顯示當地海氣象預測資料功能,未來該局將持續研議小區域推播危險海象資訊之可行性,協助警示民眾極端天候或惡劣海況,及早遠離風險區域。
  1.  

開放管理

如果大家每天上的所有課程都坐在教室裡面,然後談海、不管是談SUP或是任何東西的時候,其實是沒有實際上的效益,因為沒有感覺,就不會覺得有任何的影響,所以應該要增加實際的課程,這些人其實是對公務員的部分

海委會

 

海委會

  • 為推動公務人員海洋教育,海委會於去(108)年海洋基本法公布施行後,即函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考試院公務人員暨保障培訓委員會及各縣市政府等機關,請其依法將海洋知識納入公務人員培訓,以提升公務人員對海洋之認識,另亦有拍攝海洋教育教學影片11小時,可於明(110)年上線並提供公務人員線上學習,俾利落實於政策推動。
  • 考量公務人員平時公務繁忙,參與相關研習之時機,主要係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與考試院公務人員暨保障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規劃之課程、訓練,海委會將協調該等機關,請其研議增加海洋相關課程或體驗活動,並提供支援與協助,深化公務人員海洋意識。
  1.  

開放管理

是不是可以成立「海委會法扶」,是針對在地方受害,像剛剛在座的幾位,全部都有被罰罰金的,所以這幾位被罰罰金的,可能要先告知一下各位長官,等一下就會去找你了。這個部分在討論,是不是有機會成為海委會法扶然後協作?

海委會

 

海委會

  • 按為保障人民權益,依法律扶助法第4條規定提供有:1.、訴訟、非訟、仲裁及其他事件之代理、辯護或輔佐。2.、調解、和解之代理。3、法律文件撰擬。4、法律諮詢。5、其他法律事務上必要之服務及費用等之法律扶助事項,由司法院主管,如有符合該法規定之要件者,可向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或其各地分會申請,請求協助提供法律服務。
  • 另查,民眾從事水域遊憩活動所遭受之裁罰,原則上均為違反發展觀光條例(第36、60條)、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8、9、10條)及授權發布之限制規定,裁罰性質均為行政罰,受處分對象如有不服,得依法向處分機關提起訴願,由處分機關之上級機關審酌其裁罰之適法性。
  • 現行民眾對於用海權益之爭議,不在於法令規範缺漏抑或裁罰過於嚴峻,反為民眾認為政府機關過度以安全為由,大幅限制從事水域活動之時間與範圍,致使民眾明知違法而為之,試圖衝撞體制以爭取應有之權利,如逆向由海委會進行法律扶助,恐於事無補。因此,回歸問題癥結,仍應由主管機關落實檢視限制規定,藉由深化民眾用海知識與宣導,以降低海域維安事件發生並達到開放海域目的,方為解決問題正辦。
  1.  

開放管理

希望可以廢除水域遊憩管理辦法裡面的罰金

交通部

交通部

查「發展觀光條例」第60條:「於公告禁止區域從事水域遊憩活動或不遵守水域遊憩活動管理機關對有關水域遊憩活動所為種類、範圍、時間及行為之限制命令者,由其水域遊憩活動管理機關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前項行為具營利性質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爰有關水域遊憩活動違規事件相關處分,係依據立法院三讀通過及總統發布之規定辦理,為確保遊客參加水域遊憩活動之安全性及公眾利益,現階段仍宜保留相關罰責,以維持水域遊憩安全之管理強度。

  1.  

開放管理

希望透過教育,教育不是在教室,也不是只有在場域當中,是可以在實際上的體驗,所以協會跟民團可以怎麼合作,然後當地的居民可以跟業者怎麼樣協作,以及民團間有什麼共識,這都是我們可以討論的部分

教育部

教育部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與縣(市)政府推動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海洋教育作業要點」,補助各地方政府辦理「推動國民中小學海洋教育計畫」,辦理事項包含「整合地方海洋教育自然、社會、人力相關資源,結合戶外教育,規劃海洋體驗課程及教材」,鼓勵學校結合民間資源進行海洋體驗活動。
  • 教育部國教署亦規劃補助辦理「109-110年度海洋教育體驗課程及交流活動計畫」,鼓勵地方政府、民間團體及社教館所等辦理海洋體驗活動,提供國中小學生海洋體驗之機會,透過結合民間團體及相關單位資源,增進國中小學生親近海洋之機會。
  • 教育部體育署已於109年委託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結合具水域資源之大專校院,分區設立水域運動資源中心,透過與地方政府與民間機構暨團體之協作,擴大推動學校師生參加水域運動,強化學校師生水域運動知能。
  • 另教育部體育署輔導之水域運動類全國性體育團體,以及輔導各地方政府辦理之「運動i臺灣計畫–水域運動樂活計畫」,皆與民間團體合作辦理水域運動體驗活動。
  • 教育部將持續透過相關計畫,賡續輔導及補助體育團體、地方政府等結合民間資源辦理海洋教育相關體驗活動。
  1.  

深化教育

針對師資未具有海的概念,我們其實有提到現在師資培訓的制度,在針對水域專業的培育過程,是不是有辦法開放多元的專業者一起進到師資培育的場域來作共同的培育師資這件事,同時也應該要參考一些國外的案例,像紐西蘭就有一些比較好教學指引的手冊,其實這個過程中也教了老師應該要如何教,在前、中、後期應該要怎麼教,以及學生在前、中、後期可能怎麼學、遇到的狀況是什麼,這個東西是很適合拿來作參考的資料

教育部

教育部

  • 教育部體育署為提升學生水域安全知能與技能,並協助國民小學學校教師教學,已研編「水域安全知能與技能操作教學方案手冊」及「親水與水中自救教學方案手冊」,融入健體領域課程綱要之核心素養,依照各學習階段編制內容,教學時可依學生能力選擇合適教案,提供教師於水域安全知能及自救教學課程之參考及應用。前揭手冊已置於教育部體育署網站(https://www.sa.gov.tw/PageContent?n=1397)及「學生水域運動安全網」(https://www.sports.url.tw/home/%e4%b8%8b%e8%bc%89%e5%b0%88%e5%8d%80-%e6%b8%b8%e6%b3%b3%e6%95%99%e5%ae%a4)提供下載使用。
  • 另為增進國中小教師之水域安全及親海風險管理相關專業知能,教育部國教署規劃於110年辦理之全國教師增能工作坊中,規劃水域安全相關課程,並邀請水域專家參與,以提升國中小教師教學專業知能。
  1.  

深化教育

如果是走開放水域的這件事,最後有沒有一定要產製教案的這件事是值得被思考的,有沒有可能一定要產製教案的這件事,讓很多的老師望之卻步,他的能力可能沒有辦法,可能是有一些困難,但他想要知道新的知識跟技能。

教育部

教育部

  • 教育部體育署已建置「學生水域運動安全網」,內容包含水域安全宣導、游泳教學、水域體驗活動等資訊(網址:https://www.sports.url.tw/);另教育部國教署已建置「戶外教育資源平臺」,提供「學校推動水域活動安全教育檢核表」及「開放水域運動風險管理評估檢核表」等安全管理資源(網址:https://outdoor.moe.edu.tw/home/reference/securitylist.php)
  • 為提供教師實施水域安全課程及教學之參考,教育部國教署規劃於110年辦理海洋教育教案徵選計畫,將配合「向海致敬」政策方向,納入開放水域及親海風險管理主題,鼓勵教師研發相關主題之教學示例,後續相關資源將置於臺灣海洋教育中心網站與相關分享平臺,俾提供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實施海洋教育課程教學之參考。
  1.  

深化教育

是不是有可能未來開始從封閉的水域教學,學到一定的泳技之後,有沒有可能帶著孩子到開放的水域嘗試在不同水域的環境下,我們應該要有什麼樣的能力教學?

教育部

教育部

教育部體育署已於109年委託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結合具水域資源之大專校院,分區設立水域運動資源中心,將由各中心發展課程外之開放水域運動教學示範模組,並配合辦理開放水域運動之教師培訓研習與學生水域運動體驗活動,以多元面向及方式,逐步建構完善之課外水域運動推動模式。

  1.  

深化教育

成立海洋教育的師資,有點像幫老師開第二個副專長的感覺,透過什麼樣的培訓或者是檢定的方式,透過教程老師可以學習海洋的第二專長,在現階段還沒有辦法做到的狀況之下,也就是採用協力的部分,這個部分是體制內的部分

教育部

教育部

  • 海洋教育議題已納入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之「教育議題專題」必(選)修科目實施,以強化師資生習得海洋相關知能。107學年度各師資培育大學開設「海洋教育」議題相關課程統計如下:
  1. 一般選修課程:計有17所大學61系所開設112門科目,共計1,123人次師資生修習。
  2. 教育議題專題:計有26所大學55系所開設153小時,共計3,851人次師資生修習。
  • 109年已補助6所師資培育大學辦理6班次海洋教育教師在職進修增能學分班,提供200人次修課機會。
  1.  

深化教育

可以參考紐西蘭的活動安全指引,你如果是業者應該要具備什麼樣的能力跟參與者。

交通部

交通部

查「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9條、第10條、第12條及第二章條文,明定有關水域遊憩活動注意事項,要求業者應配置合格救生員及救生(艇)設備及為遊客辦理相關保險,並規範帶客從事水上摩托車、潛水、獨木舟、泛舟活動之業者,應遵守相關規定;另於同法第12條及第26條,特別要求水上摩托車及泛舟業者應於活動前對遊客進行活動安全教育。

  1.  

深化教育

前端的規範跟依據,應該要先建立明確,並且對應不同能力的人,可以在什麼樣的時間進入什麼樣等級的風險海域這件事,應該要明確被訂定出來的

海委會

 

海委會

為使民眾從事安全海域遊憩活動時,能讓民眾瞭解自身能力與海域海氣象環境條件之關係,並提供風險參考依據,使其明確瞭解下海運動可能面臨的風險,並承擔責任。國家海洋研究院於明(110)年向海致敬計畫中,將參考現行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對岸際海域遊憩活動所訂定之墾丁國家公園區內之禁止事項,以及國際間對各單項海洋運動所建立之能力分級與海象條件關係之經驗,推動運動能力分級與海氣象條件關係分析研究。相關資訊亦將於行動裝置應用程式(app)與展示網頁中提供,亦可從一站式平臺查詢。

  1.  

服務告示

像過去像蚵仔寮那邊的相關協會有做一些方式,是用圖像式的方式來設置,讓民眾很清楚知道哪邊是危險水域、哪邊是這個位置比較安全的位置,相對會選擇安全的位置,降低水域事故發生的機率

內政部

交通部

農委會

內政部

相關建議將納入國家公園濱海地區告示牌設置評估參考。

交通部

交通部觀光局及港務公司皆已於所轄濱海國家風景區、商港開放垂釣區設立告示牌,告知民眾及遊客安全注意事項,揭示風險區域及資訊,後續更新告示牌面或新設告示時,將評估以圖像示意相關區位及空間資訊,俾民眾易於辨識;另金門縣政府亦已於水頭港垂釣區域內設有相關警告標示及告示牌,提醒民眾應注意自身安全。

農委會

各漁港垂釣區均明定並以圖像方式公告垂釣區範圍,亦會透各漁港區釣點安全告示地圖提供參考,請民眾隨時注意海況及氣象報導資訊。

  1.  

服務告示

重新盤點危險水域過往發生的案件背後的原因,因為有些不是因為水域遊憩運動之類的,而造成水域事故的發生,應該要重新盤點來逐步開放那些所謂的危險水域。

海委會

 

海委會

國家海洋研究院已於109年委辦計畫「風險海域劃設與管理策略研擬研究」計畫中,盤點全台環島57處海域,依據其從事之水域活動與月份,進行低、中、高三級風險海域之分級劃設,風險分級結果將提供全台水域遊憩活動之主管機關管理之參考。

  1.  

服務告示

告示部分的內容上,可能要很明確備註到一般的民眾如果要下水的話,其實是要穿著所謂基本救生設備才可以入水

內政部

交通部

農委會

海委會

 

內政部

相關建議將納入國家公園濱海地區告示牌設置評估參考。

交通部

  • 查「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二章分則規定,已要求水上摩托車、獨木舟及泛舟活動參加者應穿著救生衣或攜帶救生浮標,且交通部觀光局水域遊憩活動安全宣導網頁亦有宣導水域遊憩時穿著救生裝備。
  • 有關商港開放垂釣區部分,港務公司皆已於所轄商港開放垂釣區設立告示牌,明確告知釣客應穿著救生衣及防滑鞋才可進入開放區進行垂釣,並要求各管理社團、協會派人巡查,落實釣客自主安全管理;另金門縣政府亦已於水頭港垂釣區域設有現場警告標示,提醒釣友應備妥救生衣及夜間探照燈,以維護自身安全。

農委會

各漁港垂釣區均明定並公告各項安全須知。發布海上或陸上颱風警報應避免進入,進入垂釣區應穿戴防滑鞋、救生衣等各項安全設備、自備夜間照明設備,並隨時注意海況及氣象報導資訊。

海委會

本會刻正辦理「補助地方政府推動海域、海岸強化救生救難能量」計畫,規劃於109及110年度補助地方政府及團體籌備各項救生救難裝備,由提出申請之地方政府視轄區水域狀況所需,於易生意外海岸設立明顯告示牌及簡易救生設備,以提升區域警示與救難能力。

  1.  

服務告示

現在海委會所謂的一站式告示,其實是相對完整跟豐富的,但他們也提到另外一個問題,也就是很多民眾不是很清楚有這樣的設施,可能會產生資訊落差的部分

海委會

 

海委會

有關景點設施及設備資訊,目前刻正規劃請相關權管機關提供開放資料,以介接至一站式平臺,供民眾參考,避免產生資訊落差情形,預計110年底前完成。

  1.  

服務告示

讓民間的協會來作協助推廣的部分,讓更多人接觸到這個平臺(一站式),也可以透過體制內,像中小學、大學的一些水域運動的推廣課程,用發文的方式到相關的機關、學校去融合,這樣的推廣方式會比較快。這邊也有提到像教育部體育署做山海教育,其實就可以把這樣的資訊融入進去,可以提早具備里山里海的思維。

教育部

海委會

 

教育部

教育部將配合海委會辦理「海域遊憩活動一站式資訊服務平臺」之相關規劃、推動及宣導事宜,後續並將配合函知教育部輔導之水域運動類全國性體育團體、執行「運動i臺灣計畫–水域運動樂活計畫」及「推動國民中小學海洋教育計畫」之地方政府及學校等,讓更多團體及學校善用該平臺資訊。

海委會

有關推廣一站式平臺乙節,海委會將協調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於轄管官網或其他宣導管道協助廣宣周知。

  1.  

服務告示

基本友善設施,像洗手間、淋浴間、垃圾桶的設施,有些大的地點是有的,但有些小的地點是比較沒有設置的,這部分我們也有提到可能可以做的做法,可能是階段性來完成這些事,例如可能先設置垃圾桶,這也呼應到剛剛前一組的部分,因為沒有垃圾桶,所以可能垃圾來了就隨地亂丟,會造成很多環境污染的部分,這個部分可以從補垃圾桶的方式來開始,甚至給環境標語來作環境友善概念的導入。

內政部

交通部

農委會

環保署

海委會

 

內政部

濱海國家公園部分遊憩區已提供有相關友善設施,並定期維護期清潔,後續將視環境適宜性斟酌設置,或透過告示牌提供QR-code方式揭露友善設施點位屬性資料,方便民眾查詢使用。

交通部

  • 有關清洗等友善設施部分,交通部針對所轄各開放水域場所均已設立警告牌示、相關友善及服務設施,並於今年重新盤檢廁所及清洗設施,尤其就廁所方面,除了提升環境衛生整潔外,也會就整體美觀一併優化,預計於今(109)年11月底前完成。
  • 有關設置垃圾桶部分,目前觀光局、港務公司等各場域管理單位,除透過告示牌或標語宣導,提醒民眾勿於港區、岸邊隨意丟棄垃圾已外,所轄商港區域及濱海國家風景區內現於出入口或指定地點均設有垃圾桶,提供民眾丟棄垃圾,未來亦將依現場需求,評估增設垃圾桶及環境標語。

農委會

漁港內均由漁港主管機關編列預算負責港區清潔維護。對於垃圾桶之設置,將請各漁港主管機關重新規劃檢討辦理。

環保署

若為環保機關可設置垃圾桶之地區,將由地方環保機關評估設置垃圾桶,民眾亦可將希望設置垃圾桶之地點向地方環保機關提出建議,由地方環保機關評估設置可行性。

海委會

本會海巡署12處海洋驛站已將設置基本友善設施納入規劃重點;另有關設置設施服務,本會海保署於110年規劃補助7個縣市政府(62處釣點),針對優化釣點設置告示牌、救生圈或簡易沖洗設施、照明等設備,俟110年度預算通過後即可辦理。

  1.  

服務告示

使用者付費及海岸旁邊的步道設置是可以思考的範圍,但目前臺灣比較欠缺系統性的相關規劃跟建置,大家也有提到這樣的過程怎麼便民的措施上,可能可以設置接駁車或是簡易沖洗設施為輔助,這個是有益民眾的使用,像南投大埔的河濱公園,其實就有類似的機制,民眾投10元就可以簡易沖洗,其實效果不錯。

內政部

交通部

農委會

海委會

 

內政部

本部持續針對國家公園內步道等設施之無障礙空間進行改善,相關建議將納入後續推動評估參考。

交通部

  • 有關商港開放垂釣區部分,港務公司主要委由當地釣魚社團或協會管理清洗設施之整潔,並由管理單位視情酌收相關管理費用,據以維護垂釣區內設備設施之完整及清潔,至金門水頭港垂釣區域,金門縣政府港務處亦已設有公共廁所及簡易沖洗設備(非淋浴功能),以滿足符合釣客需求。
  • 至濱海國家風景區內遊憩據點,交通部觀光局配合現場狀況分別設有淋浴間、洗腳區及廁所等友善設施供民眾使用,部分淋浴間及洗腳區視使用需求酌收費用,落實使用者付費的原則。

農委會

使用者付費及步道設置等相關系統性規劃,將請各漁港管理機關重新檢視後辦理。

海委會

有關設置設施服務,本會海保署於110年規劃補助7個縣市政府(62處釣點),針對優化釣點設置告示牌、救生圈或簡易沖洗設施、照明等設備,俟110年度預算通過後即可辦理。

  1.  

服務告示

可以提供遊憩遊戲的水域運動方式來教導民眾,可以補足傳統學院式的教育方式,他們也提到像一些遊戲的水域運動方式,其實政府可能要立相關的法令,讓業者在他的這些營業過程中導入水域安全教育的方式,像做獨木舟、SUP,你在帶遊客觀光的過程中,其實可以跟他講環境生態的議題,把這樣的概念融入進去,長久以來的海洋知識素養就可以提升

交通部

海委會

 

交通部

「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係針對活動進行管理,並已於該辦法第12條及第26條要求業者應於活動前對遊客進行活動安全教育,交通部觀光局各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之「水域活動行前安全教育宣導影片」均已納入環境生態議題。

海委會

進行海域遊憩活動時,不可污染海域或破壞自然景觀及生態環境,嚴禁採捕或騷擾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活動結束後,帶走自身的垃圾,以保持海域及沿岸環境清潔。另倘需進一步海洋生物保育及海洋環境保護相關資訊,可參考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官網。

  1.  

服務告示

過去的水域安全運動,可能是限制水域,所謂的開放水域比較少,過去像在澎湖的一些經驗,他們就有把限制水域到開放水域,限制水域已經有基本的之後,會結合到開放水域的遊憩水上運動的部分,讓他們慢慢瞭解什麼樣可以近水、什麼樣的情況之下不能入水

教育部

教育部

教育部體育署已於109年結合具水域資源之大專校院,分區設立水域運動資源中心,將由各中心發展課程外之開放水域運動教學示範模組,逐步設計銜接由游泳池環境到開放水域環境之運動安全與技能之學習。

  1.  

服務告示

都會型的學校,可以結合校外教學的方式,像跟地方的教育局或是地方已經有受過認證,像一些運動協會,比如水上、水中的運動協會來作結合,來作水域運動的推廣,其實都有辦法來進行水域運動或是海洋知識的素養

教育部

教育部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與縣(市)政府推動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海洋教育作業要點」,補助地方政府辦理108學年度及109學年度推動國民中小學海洋教育計畫,其中辦理內容包含結合戶外教育規劃海洋體驗課程,以及鼓勵跨校、跨縣市海洋教育資源交流活動,俾增進學生水域體驗相關知能。
  • 教育部國教署亦規劃補助辦理「109-110年度多元海洋教育體驗課程及交流活動計畫」,鼓勵地方政府及學校結合社教及民間機構等資源,辦理海洋教育體驗課程及交流活動,俾增進學生淨海、知海、近海及進海之體驗機會,提升學生海洋素養。
  • 教育部體育署已於109年結合具水域資源之大專校院,分區設立水域運動資源中心,透過與地方政府與民間機構暨團體之協作,擴大推動學校師生參加水域運動,強化學校師生水域運動知能。
  • 另教育部體育署輔導之水域運動類全國性體育團體,以及輔導各地方政府辦理之「運動i臺灣計畫–水域運動樂活計畫」,皆與民間團體合作辦理水域運動體驗活動。
  • 教育部將持續透過相關計畫,賡續輔導及補助體育團體、地方政府等結合民間資源辦理海洋教育相關體驗活動。
  1.  

協力淨海

有些國際公約要進行法規、法令的修改,當然這個部分其實也在進行了,但是相關的資訊,可能有些民眾沒有辦法在一站式的平臺上看到。

海委會

 

海委會

一站式平臺建置目的係為提供海域遊憩相關資訊,供一般遊憩民眾參考使用,涉及海洋事務之國際公約等相關資訊,可考量規劃納入平臺內容。

  1.  

協力淨海

過往其實有些很棒的評鑑成果,比如漁港的評鑑成果,它有專家學者的參與跟評鑑,但是這個結果,一來是不是可以在一站式的平臺上,讓民眾可以理解。

我們是不是有可能研擬一個更具互動形式、公民參與形式的評鑑方式,有點類似像某些影評的網站,有專業的影評人去作影評分享,但是也包含一般觀眾可以作評分與回覆

農委會

海委會

 

農委會

本會辦理之漁港評鑑除聘請觀光景觀、漁業管理及環境保育領域的專家到漁港現場實地評鑑外,也提供填問卷評分及facebook留言之全民參與機制,以蒐集民眾到漁港觀光遊憩之寶貴意見。另本會已提供漁港評鑑相關資料給海洋委員會,建置於一站式平臺。

海委會

一站式平臺建置目的係為提供海域遊憩相關資訊,供一般遊憩民眾參考使用,涉及海洋事務之漁港評鑑、社群互動或評鑑等資訊,可考量規劃納入平臺內容。

  1.  

協力淨海

進行淨海、淨灘時,使用網袋是比較好的,並不使用黑色的塑膠袋,但是環保局如何分給地方民眾?所以新北市有一個叫做「淨灘合作社」的模式,也就是會提供給當地在海灘附近的店家,民眾可能會在這附近消費或是可以在這附近得到資訊,就可以解決誰來取得、怎麼取得的問題。

環保署

海委會

 

環保署

將持續與地方環保機關研議及推動如新北市「淨灘合作社」等友善淨灘之作法。

海委會

為強化海漂(底)廢棄物清除,本署與地方政府共同推動淨海大聯盟(環保艦隊及潛海戰將),並提供可重複使用之環保網袋以利打撈海漂(底)垃圾,由各地方政府環保(海洋)局承辦單位擔任窗口發放。

  1.  

協力淨海

視覺化及結合GIS的圖資運用,像這個地方評鑑幾星,一般的open data格式民間也可以做加值運用,像成型的窗口,我們知道有公害陳請窗口的電話,這個電話是不是可以放在上面?

海委會

 

海委會

本一站式平臺建置目的係為提供海域遊憩相關資訊,供一般遊憩民眾參考使用,有關公害陳情窗口電話於平臺顯示乙節,因公害專線電話可於各地方政府環保局之網站查詢,暫不列入平臺內容。

  1.  

協力淨海

政策正在進行中,大家都在做,為何民間不知道?像現在有修法的是海污法的修法,預告到9月8日,如果在相關的平臺上有揭露,關心這個議題的人就可以作一些討論。

海委會

 

海委會

本一站式平臺建置目的係為提供海域遊憩相關資訊,供一般遊憩民眾參考使用,相關涉及海洋事務之法規修正及正在進行政策等資訊,可考量規劃納入平臺內容;另為落實開放透明政府,使各界能事先瞭解,並有充分時間表達意見,本會依行政院規定,「海洋污染防治法」修正草案業於109年7月10日至109年9月8日於「眾開講」-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本會及海保署網頁辦理網路預告60日,同步蒐整各界意見,後續將再召開公聽會廣為說明。

 

  1.  

協力淨海

建議是過去有產品的碳足跡調查跟研究,現在在行為上,比如我們從事淨海工作或者是辦理活動的行為上碳足跡,是不是也可以作一些相關的研擬

環保署

環保署

環保署參考國際間主要綠色活動、會議指南,將環保低碳活動分為活動規劃、活動執行、活動結束等三部曲,已編撰「環保低碳活動指引」提供各界參考,另為能使各類活動、會議之主辦單位能將低碳思維互相交流,規劃「環保低碳活動平臺」,提供登錄活動訊息與資料,亦可申請獲得環保低碳活動LOGO,共同為減少活動碳足跡而努力。

  1.  

協力淨海

現在有在做一些監測,所以像相關監測的結果,放到資訊整合的平臺上,同時一些研究的結果,也會回饋到在進行海廢治理的完善跟改善

環保署

海委會

 

環保署

相關監測及研究成果,將回饋到海廢治理完善及改善工作。

海委會

本一站式平臺建置目的係為提供海域遊憩相關資訊,供一般遊憩民眾參考使用,若有海域遊憩相關監測及研究成果資訊,未來可規劃納入平臺資訊內容。

附表1、水庫開放水域遊憩活動統計表(總表)

項次

類型

水庫名

開放與否及說明

量(座)

1

現況已開放受理民眾申請

大埔、明德、頭社、日月潭、尖山埤、虎頭埤、烏山頭、石門、鯉魚潭、曾文

目前已提供包括獨木舟等水域遊憩申請使用(需遵守管理單位之管理需要,申請於特定區域及時間使用)

10

2

維持現況未開放民眾申請

寶山第二、湖山、阿公店、牡丹、新山、寶山、永和山、仁義潭、蘭潭、鳳山、澄清湖、成功、東衛、興仁、霧社、白河、鹽水埤、內埔子、山西、榮湖、太湖、陽明湖、西湖、金湖、翡翠、西勢、南化、鏡面、酬勤、赤崁地下水庫、西安、小池、七美、烏溝蓄水塘、德基、谷關、明湖下池、明潭下池、鹿寮溪、觀音湖、德元埤、龍鑾潭、美濃湖、擎天、金沙、田浦、瓊林、蘭湖、蓮湖、菱湖、坂里、東湧、秋桂山、儲水沃、津沙、勝利、津沙一號、后沃

因環評承諾不開放遊憩、受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限制、地形受限、無適當路徑進入及庫區範圍狹小與重要設施過於接近等因素無法開放。

58

3

攔河堰型水

阿玉壩、羅好壩、桂山壩、粗坑壩、直潭壩、青潭堰、榮華壩、鳶山堰、羅東攔河堰、隆恩堰、劍潭、士林攔河堰、青山壩、天輪壩、馬鞍壩、石岡壩、武界壩、銃櫃壩、集集攔河堰、甲仙攔河堰、玉峰堰、高屏溪攔河堰、南溪壩、溪畔壩、龍溪壩、木瓜壩、水簾壩

因攔河堰型水庫蓄水範圍較小,水域範圍距相關取水設施或閘門過於接近,基於安全性考量無法開放。

27

合計

95

 

 

海洋委員會 2020-08-27

綜整回應:有關「向海致敬」之建議,就最受關注的27個議題,各機關初步回應如下。各項議題會在9月4日的「向海致敬政策對話論壇」進行深入討論,歡迎有留言的名眾踴躍參加!

 

序 號

項目

(分類)

原文

機關初步回應

 

  1.  

 

A開放管理

我認為為確保水域遊憩安全,適度安全要求(如限制遊憩範圍、穿著救生裝備等)是合理的。

交通部、內政部、農委會及海委會:

1.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36條及「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規定,發展水域遊憩活動意旨為「原則開放、例外管理」,內政部已於109年4月1日公布實施之墾丁國家公園海域遊憩活動管理方案修訂內容,針對海域開放之範圍、活動均有明確之規範,並訂有海域遊憩活動注意事項提醒遊客,確保海域遊憩活動之安全性,其餘由各地方政府公告相關管理措施。

2.有關港區垂釣部分,交通部目前已開放13處商港垂釣區,另交通部及金門縣港務處於兼顧商港區作業安全與適度開放民眾垂釣下,訂有各港垂釣申請及管理要點,明定並公告垂釣區域範圍、開放時間、要求釣友穿戴個人防護裝備及設置必要之安全設施、警告標示等,以維護釣友之安全。

3.交通部觀光局已建置各種水域遊憩活動操作安全宣導短片,並連結教育部體育署及內政部消防署網頁,以提升安全宣導成效,使民眾具備維護自身安全之基本觀念,更安全的親海、近海及進海。

4.在主管機關逐步鬆綁禁、限制水域遊憩活動過程中,海委會海巡署將持續調整配套措施,除積極向遊憩民眾宣導相關安全事項,並靈活調整勤務,即刻於救生救難案件發生時投入救援能量。

  1.  

A開放管理

1.風險告示取代禁止: 各地風、波、 潮、流、水溫不同;加強資訊揭露同時要求自行做好準備

交通部、內政部、農委會及海委會:

1.交通部氣象局已於109年6月30日於官網及APP上架「鄉鎮沿海」海氣象預報,並持續增加海水浴場、休閒漁港及海釣地點服務範疇,另提供各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濱海國家公園、港務公司及金門縣港務處等單位於官網、社群網站連結海氣象預報資訊,及於現場設置告示牌牌面上印製海域資訊QR code,加強揭露海域風險及海氣象資訊。

2.針對危險或潛在危險之海域及特殊情況,交通部觀光局各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已於109年4月完成遊憩據點檢視並設置警告標示危險區域,農委會亦將於發布海/陸上颱風警報時,管制漁港垂釣區出入,並向釣友宣導應隨時注意海況及氣象資訊,自負安全責任。

3.配合「向海致敬」政策,並為滿足民眾及團體對海洋環境資訊之需求,海委會除積極委外調查研析各海域風險及管理策略外,更將與各有關部會攜手整合海氣象及水質即時觀測與預報等資訊,透過「海域遊憩活動一站式資訊服務平臺」及APP方式,提供從遠到近、從中小尺度(公里等級)至近岸(公里以下等級)之觀測服務,方便民眾查詢海洋動態資訊;另委外調查研究資料完成後,將提供成果報告書予各中央主管機關及地方政府,並同時於一站式平臺公開,作為政府開放海洋、民眾認識海洋之參考。

2.部份活動例如獨木舟與立式划槳在內陸河川、湖 泊、水庫很適合練習,懇請一併以五大原則處理 

經濟部(水利署)及交通部:

1.水域遊憩活動中央主管機關係交通部,而推動、發展多元化水域活動為既定政策,發展觀光條例第36條即以「原則開放、例外管理」為意旨,並訂有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

2.而水利法明定河川區域及水庫蓄水範圍禁止及應經許可事項,一般而言,個人單純於河川區域內划獨木舟尚無直接受水利法管制,但如因划獨木舟而衍生其他河川區域內應經許可事項(如有設置臨時性碼頭等等設施或建造物之使用行為),則應向河川管理機關提出申請,另在水庫蓄水範圍之區域,則有相關管制規定。

3.目前全國公告水庫共計95座,其中27座攔河堰型水庫基於安全考量不列入開放對象,已開放的為石門、大埔、明德、鯉魚潭、頭社、日月潭、尖山埤、虎頭埤、曾文及烏山頭等10座水庫,供民眾於指定區域內申請水域活動,另餘58座水庫經檢討因限於庫區狹小及不宜進行遊憩活動等因素,維持現況不開放。

4.而相關水域活動倘涉及「溯溪活動」,基於維護參與者之安全,亦需遵照教育部體育署訂定之「辦理溯溪活動應注意事項」相關規定。

3.業者程度良莠不齊, 針對業者需適當管理

交通部、內政部及經濟部:

1.水域遊憩活動依「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採活動、器具及經營業分開管理,其中有關業者管理部分,分別於第9條要求業者配置合格救生員及救生(艇)設備等相關事項、第10條規範業者應遊客辦理相關保險,並於該辦法第二章分則明定帶客從事水上摩托車、潛水、獨木舟或泛舟活動者應遵守之事項。

2.為提升業者素質,交通部已於109年8月5日函請各水域遊憩活動管理機關輔導相關業者依「商業登記法」辦理水域遊憩活動經營業登記,並加強宣導投保相關保險;另內政部除請國家公園內水上活動業者持續宣導動注意事項外,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均會定期舉辦水上摩托車講習,提高相關從業人員專業素質。

  1.  

A開放管理

五大原則訴求無礙他人無損公益自由下水自由航行自負其責

交通部、內政部、農委會及海委會:

1.依「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原則開放、例外管理之意旨,中央及地方之水域管理機關得限制水域遊憩活動之種類、範圍、時間及行為,或視水域環境及資源條件之狀況下,得禁止水域遊憩活動區域,前述禁限措施需經公告完成法制程序,避免剝奪民眾親水活動之基本權利。

2.有關水域開放管理部分,內政部已開放墾丁國家公園海域一般管制區、遊憩區從事無動力水上活動,未來台江國家公園水域亦將朝無需申請即可從事無動力水上活動方式檢討調整;另海委會針對有公告禁止水域之地方政府,正規劃民意座談會,協調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地方政府與民意交流並達成共識,解除不合時宜禁令。

3.考量商港為海運出入港口,往來貨船較大且操縱敏捷度低,漁船於進行漁業作業時亦操縱不易,為確保船舶航行安全,從事水上遊憩活動者應避免進入商港及漁船作業範圍內,並應注意航行避讓,以免肇致船舶碰撞及人員傷亡。

4.海委會已規劃於109及110年度補助地方政府及團體籌備各項救生救難裝備,提升區域警示與救生救難能力;另於「海域遊憩活動一站式資訊服務平臺」介接金管會各項海域活動保險商品,提供民眾從事海域遊憩活動之保障。

  1.  

A開放管理

中央政策開放海洋海岸,但是地方政府或是管理單位,只因不想管理,不想擔責只要一紙公告就能隨意禁止任何海域水域的遊憩,民眾求訴無門,建議開放所有海域水域,公告禁止改為風險告知,責任玩家自負,與政府或管理單務無關,還給民眾一個真正的海洋海域

交通部、國防部、海委會:

1.依「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原則開放、例外管理之意旨,中央及地方之水域管理機關得限制水域遊憩活動之種類、範圍、時間及行為,或視水域環境及資源條件之狀況下,得禁止水域遊憩活動區域,前述禁限措施需經公告完成法制程序,避免剝奪民眾親水活動之基本權利。

2.有關水域開放管理部分,國防部將配合辦理海岸管制區解除作業;另海委會針對有公告禁止水域之地方政府,正規劃民意座談會,協調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地方政府與民意交流並達成共識,解除不合時宜禁令,並將於委託成功大學調查分析之臺灣全島57處海域遊憩熱點風險海域劃設與管理策略研究完成後,提供成果報告書予各中央主管機關及地方政府,同時於一站式平臺公開,後續亦將針對全國礫石、礁岩海岸及釣點海岸進行調查與風險規劃,作為政府開放海洋、民眾認識海洋之參考。

  1.  

D深化教育

透過更深入的海洋教育,讓大眾有更多機會接觸海洋,進而更加認識大海,在這個時候,民眾才更有可能去思考如何保護海洋這個公共財。

海委會(科文處)、文化部、原民會及教育部(綜規司)

1.海委會在向海致敬政策中推動「推廣親海活動、共推海洋文教」工作,規劃辦理多元教育推廣活動,並藉由跨部會、跨領域合作,豐富教育內容,啟發民眾向海學習與發展的熱忱。

2.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於109年1月至12月,在澎湖郵便局辦理「澎湖水下文化資產-黑水溝傳奇」多媒體特展,藉由沉船圖資與遺物,再現當時社會的航海科技、造船技術、貿易路徑、工藝文化等訊息,充實國人對水下文化資產之知識與保存意識,另於109年1月至110年9月,於澎湖馬公水上警察官吏派出所展出「黑水溝傳奇:澎湖水師的故事」多媒體特展,透過文化資產影像與新媒體展件之結合,以趣味互動的方式,帶領民眾認識澎湖水師及相關船艦的歷史,逐步建立在地的歷史圖像。

3.原民會已推為使大眾瞭解海洋文化,已推動海洋文化教育並建立原住民族海洋文化知識體系,如下:

(1)建構各原住民族知識體系及內容:盤點阿美族、噶瑪蘭及雅美(達悟)族等傳統海洋文化。

(2)鼓勵海洋文化研究:鼓勵大學院校原住民族海洋文化知識跨領域研究及教學活動、推動原住民族海洋文化知識研究。

(3)海洋文化知識復振與實踐:原住民族海洋文化知識盤點。

(4)教育實踐:發展原住民族海洋文化教育課程模組。

(5)教育部在向海致敬政策中推動校本、區域及全國層級之海洋體驗課程與活動,並結合水域運動基地辦理體驗活動,以及結合社教館所、青年壯遊點辦理海洋教育活動,激發師生對海洋的熱情及動力,進而更為知海、近海、進海。

  1.  

A開放管理

我認為海域垂釣魚種無須限制。

海委會(海保署)及農委會(漁業署)

1.曲紋唇魚、隆頭鸚哥魚、鯨鯊、短吻鱘、斑點鱘、加州犬型黃花魚、鬼蝠魟屬所有種、鋸鰩科所有種、腔棘魚屬等海洋魚類,於我國已為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依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其應予保育,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或為其他利用。爰民眾於海域進行垂釣,不得利用前揭海洋魚類,以避免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而被處有期徒刑及併科罰金。

2.海委會(海保署)已製作「友善岸釣魚種攜回建議」之宣導魚尺,建議從事垂釣活動應避免攜回之魚體太小,及有毒魚類。

3.農委會與各縣市政府漁政機關已有依據漁業法訂定特定魚介貝類採捕限制規定,例如澎湖縣針對海膽有捕撈規範,民眾海域垂釣亦應遵守相關規定。 

  1.  

B資訊透明

我認為提供透明的海域遊憩資訊,可讓民眾更加認識海洋及親近海洋。

海委會(海資處)、交通部、內政部、環保署、科技部、文化部(文資局)及農委會

1.海委會統合涉海機關海域遊憩資訊,7月1日完成建置「海域遊憩活動一站式資訊服務平臺」,納入交通部及農委會「海域開放性結構資料」、「遊艇申辦服務平臺」、「海域觀測與預報等海情相關即時資料」及「開放垂釣漁港之位置資訊」等資詢,方便民眾查詢。

2.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預計109年底前提供9商港海氣象資訊(潮位、風速、風向、波高、週期、波向、流速與流向等)及QR code,供民眾查詢當地海氣象資訊,並納入海委會「海域遊憩活動一站式資訊服務平臺」。

3.內政部各轄管海域之國家公園管理處官網均提供多日、主題遊程及遊憩據點資訊並輔以環境資源介紹,讓遊客進一步瞭解園區海洋資源。

4.環保署已規劃更新擴充「海岸清理資訊平臺」,將納入海委會「海域遊憩活動一站式資訊服務平臺」,提供民眾了解及查詢各海岸清理權管範圍、清理成果、髒亂通報及淨灘資訊,提供便利化服務。

5.科技部未來將提供可開放之研究船科研資料(包含水文、海流、水深、生物等資料),納入海委會「海域遊憩活動一站式資訊服務平臺」。

6.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將於109年12月完成水下文化資產資訊平台系統第一階段優化,提供水下文化資產相關活動之民眾查詢、取得申請資訊,並提供線上申請之便捷服務。

  1.  

B資訊透明

我認為濱海地區應揭露當地海域風險資訊。

海委會(海資處)、交通部(觀光局、港務公司、航港局、氣象局)、內政部及農委會

1.海委會「海域遊憩活動一站式資訊服務平臺」已納入交通部海域觀測與預報等海情相關即時資料;並將於110年籌辦前述平臺擴充計畫,納入國海院「海域遊憩活動安全動態資訊系統建置計畫」及海巡署「救生救難裝備精進與智慧化計畫」等資訊,完備海域風險資訊。

2.交通部觀光局各濱海國家景區管理處已於官網旅遊資訊內增加海氣象資訊連結及海域資訊;金門縣港務處於官方臉書及金門國內商港垂釣區域現場揭露釣魚區域範圍、開放時間及海氣象資訊等,並提供廁所及清洗等友善設施,提供民眾更友善環境及瞭解遊憩區域各項風險;氣象局對鄉鎮沿海預報專區已於109年6月30日分別上架氣象局官網與生活氣象App,並持續新增海水浴場、休閒漁港、海釣地點海氣象預報資訊與QR code網頁。

3.內政部將與交通部氣象局合作,於濱海國家公園適當地點設置告示牌、提供QR CODE,揭露周邊海域氣候及海象等資訊。

4.農委會漁港法第18條明定漁港內禁止行為,各漁港主管機關針對港內之公告禁止行為,亦有明確之告示。除公告開放垂釣區域外,應避免進入垂釣以免影響航行及卸魚之安全。

  1.  

B資訊透明

我認為提供開放垂釣漁港等漁業相關海域遊憩資料,有助於民眾規劃生態友善及安全之海域遊憩活動。

農委會(漁業署)、交通部(氣象局)及海委會(海保署)

海委會已建置「海域遊憩活動一站式資訊服務平臺」(https://ocean.taiwan.gov.tw),民眾倘需查詢開放垂釣之漁港位置及海域遊憩及即時氣象資訊,可至該平臺查詢。

  1.  

B資訊透明

台灣海域的保護區種類繁雜,每個區域規定不同,但又互有重疊。網路上找不到很清楚的劃分,一般民眾也不太會特地查詢,遑論能夠遵守。尤其墾丁國家公園,水域遊憩範圍的範圍到底在哪些地方?海委會的海象地圖平台建議可以多加著墨,雖立意良善,但還沒建置完整。網路公告跟現場告示能否達到成效也是一大問題。

海委會(海資處)、交通部及內政部

1.海委會「海域遊憩活動一站式資訊服務平臺」除保護區、水域遊憩範圍圖資及海氣象資訊外,並已納入交通部航港局「遊艇申辦服務平臺」之海域遊憩資訊、觀光局「開放性結構化資料連結」等資訊,並持續更新平臺圖資,提供民眾查詢遵守。另現場告示部分,亦由主管機關檢討增修建置。

2.交通部商港海域範圍內海域應進行嚴格船舶管制,並禁止任何船舶未經許可自由航行,限制範圍座標地點,未來將提供海委會納入「海域遊憩活動一站式資訊服務平臺」,以避免國人誤闖管制區域。

3.內政部墾丁國家公園海域遊憩活動管理方案針對水域開放之範圍、活動均有明確之規範,相關資訊均已公告於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官網,民眾可下載查詢。

  1.  

B資訊透明

各港口還有海岸的整合旅遊介紹太少,常常連當地人都不清楚

交通部、農委會、內政部及海委會:

交通部觀光局、港務公司、內政部國家公園管理處均已分別於官網提供主題旅遊行程、遊憩據點資訊、商港垂釣資訊專區等供民眾規劃參考;另海委會已建置「海域遊憩活動一站式資訊服務平台」(https://ocean.taiwan.gov.tw),公佈各港口、海岸遊憩資訊,將加速優化及豐富資訊內容。

 

  1.  

C友善服務

我認為低度利用的漁港,應釋出空間轉型作為親海休閒遊憩空間。

農委會(漁業署)、財政部(國產署)、交通部(觀光局)、海委會(海資處)

農委會刻正與各地方政府共同盤點出漁業低度利用漁港,以釋出供其他主管機關管理或作為休閒遊憩空間使用,民眾若有相關建議亦可提供參考。

  1.  

C友善服務

我認為政府應提供如無障礙坡道、休閒設施等友善服務設施,民眾才更有意願親近海洋。

內政部(營建署)、交通部(觀光局)、農委會(漁業署)及海委會(海巡署):         

1.為提升民眾親近海洋意願,內政部濱海國家公園管理處除持續改善墾丁龍磐草原、太魯閣匯德、台江南灣等濱海地區步道以符合無障礙標準外,亦持續改善園區內遊客中心、廁所及停車場等服務設施以提高遊憩服務品質。

2.交通部轄下各機關為營造無障礙及友善之遊憩環境,使國人更有意願親近海洋,均積極檢視無障礙設施,如觀光局各濱海國家景區管理處刻正進行6處濱海國家風景區友善設施整建與改善工程(第一期)及進行3處濱海國家風景區友善設施整建與改善工程(第二期); 港務公司開放之商港垂釣區目前規畫設置友善及安全之垂釣環境,包含友善設施(廁所、清洗設施等)及安全設施(安全欄杆、救生圈等),期提供釣友友善及安全垂釣空間。

3.農委會相關漁港建設將配合依照建築法相關規定辦理,對於停有娛樂漁船的碼頭,逐步改善現有友善服務設施。

4.海委會(海巡署)12處海洋驛站未來將規劃提供友善服務,如:無障礙廁所、簡易沖洗設備、救生衣借用、置物櫃提供、飲水機、自行車緊急救援、觀光景點諮詢、AED設備、手機充電服務及提供交通資訊服務等,後續將配合各海洋驛站特色配置前述友善設施,方便民眾親近海洋。

  1.  

E責任自負

我認為政府應加強海上搜救救援裝備與能量,才能維護國人海上休閒遊憩的安全。

海委會(海巡署)、交通部(航港局)、內政部及農委會

1.為提升我國海上災防救難能量以應處各類海難案件,政府以「運用先進科技」、「公私合力」及「國際協力」為施政方針,推動科技防災研發、整合救災資源能量及落實區域救援機制。

2.目前有關海上搜救能量,除海巡署於第一時間進行能量救援外,航港局另與海事公司訂有船舶海事拖救開口合約及啟動該合約之作業流程;漁業署則協調海難事故發生地鄰近之作業漁船,協助進行搜救;而空中勤務總隊亦配合搜救單位申請,派遣直升機支援,達到公私合力並建立立體化海難搜救網,以維護民眾於從事海域活動時之安全。

3.惟隨時代及科技進步,為提升官方救援能量,海巡署規劃於110年推動「救生救難裝備精進與智慧化」方案,針對搜救裝備進行提升,透過「搜救規劃智慧化」、「救援裝備現代化」、「馳援方式機動化」、「人員防護高規化」策略,全面提升救援裝備效度,減少搜救盲區,打造「用海安全網」,使民眾能勇於進海、安心用海。

  1.  

B資訊透明

我認為應該要有個系統,可以方便讓我查到最近的有管理的海水浴場在哪裡。

海委會(海資處)及交通部(觀光局)

海委會7月1日完成建置「海域遊憩活動一站式資訊服務平臺」,已納入交通部觀光局各景點觀光資訊,未來增加之海岸遊憩資訊亦即時更新,以持續優化平臺使用介面並增加資訊豐富度,方便民眾查詢到最近的、有管理的海水浴場等相關遊憩資訊。

  1.  

B資訊透明

善用物聯網、台灣的資通能力,提供細緻且精準的海岸氣象(包含即時狀態及預報),讓民眾能清楚了解海水溫度、浪況、海流等資訊,提供友善的判斷工具可以幫助民眾更親近海洋。也最好加入社群回報,例如自由潛水和浮潛者就會比較介意水母多的情況,可以互相做提醒。

海委會(國海院)、交通部、內政部、環保署、科技部及農委會

1.海委會(國海院)將與各部會合作建置示範場域新增、整合海氣象(風波潮流)及水質之即時觀測與模式模擬預報等資訊,提供從遠到近、從中小尺度(公里等級)至近岸(公里以下等級)之即時與預測資訊;並進行示範海域之潮間帶與亞潮帶海洋生物(有毒及特殊生物)調查,包含魚類、無脊椎動物以及大型藻類等。相關資訊將透過「海域遊憩活動一站式資訊服務平臺」及APP方式,方便民眾查詢,亦將提供公民科學家之資訊回饋系統,促進數據、資訊的交流與分享,實現資訊透明。

2.海委會「海域遊憩活動一站式資訊服務平臺」已納入交通部海域觀測與預報等海情相關即時資訊、海氣象觀測資訊及商港遊憩區域地點海氣象等資訊及農委會漁業相關海域遊憩及海情資料(如娛樂漁業漁船資料、開放垂釣漁港資料、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人工魚礁區/保護礁區、定置漁場或養殖箱網範圍與座標),未來將納入科技部研究船之科研資訊 (包含水文、海流、水深、生物) 等。

3.交通部鄉鎮沿海預報專區已於109年6月30日分別上架氣象局官網與生活氣象App,並於氣象局FB報天氣粉絲專頁及交通部郵政總局line推播推廣相關資訊;並持續配合相關單位之規劃,新增海水浴場、休閒漁港、海釣地點海氣象預報資訊與QR code網頁;各濱海國家景區管理處已於官網旅遊資訊內增加海氣象資訊連結及海域資訊;運輸研究所109年底前將完成商港海氣象資訊網頁及QR code連結,方便民眾從事海域遊憩活動時查詢參考。

4.內政部部分地區已設置環境風險(潮汐、毒蛇、野狗等)警告牌示、未來將與交通部氣象局合作,於濱海國家公園適當地點設置告示牌提供QR CODE,揭露周邊海域氣候、海象等資訊外,亦會以適當方式動態呈現民眾回報訊息,提醒遊客注意事項。

5.環保署已規劃更新擴充「海岸清理資訊平臺」,將納入海委會「海域遊憩活動一站式資訊服務平臺」,提供民眾了解及查詢各海岸清理權管範圍、清理成果、髒亂通報及淨灘資訊,提供便利化服務。

  1.  

D深化教育

我認為老師在教授海洋課程前應先接受相關研習或培訓。

教育部(國教署)及海委會(科文處)

1.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與縣(市)政府推動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海洋教育作業要點」補助各地方政府辦理「推動國民中小學海洋教育計畫」,其中第2類「精緻海洋教育課程與教學」計畫內容包含研發及推廣具地方特色之海洋教育教材、培養海洋教育種子教師、組成海洋教育輔導團隊、課程共備社群,以及辦理海洋教育增能研習(如辦理綠階/初階海洋教育者課程,其課程設計包含海洋概論、海洋關懷、親海教育、海洋服務及體驗教學設計等5大課程面向,每門課程皆有其對應之專業內涵)等,以強化國中小海洋教育課程與教學之創新及實踐,提升國中小教師實施海洋教育課程教學之專業知能。

2.另教育部辦理全國性分區海洋教育教師增能工作坊,俾增進教師對海洋的認識,提升教學者對海洋議題之重視與研發海洋教育教案之靈感。

  1.  

D深化教育

我認為需要建立海洋保育教育中心,以增進民眾對於海洋保育教育的認識。

海委會(海保署)及教育部(資料司)

1.海委會(海保署)110年結合海洋野生動物收容中心場域,整修建置1處海洋保育中心,將規劃於固定場域,展示海洋野生動物保育等主題,有效推廣海洋保育教育,提昇民眾相關保育知識。

2.教育部亦將持續辦理環境教育推廣活動,以多元方式提供學校師生學習生態保育知識。

  1.  

E責任自負

我認為參加淨灘活動,有助於了解海洋污染之現況。

環保署、內政部、交通部、經濟部、財政部、農委會、教育部及海委會:

1.隨著國人對海洋保護議題關注,愈來愈多民眾參與淨灘活動,統計近二年(107及108年)每年約有1萬場淨灘活動,每年約21萬人次參與,平均清理垃圾量達3,574公噸/年。

2.為瞭解海岸廢棄物組成,環保署自107年起,參照美國海洋保育協會(Ocean Conservancy)於全國19個臨海縣(市)試辦海岸廢棄物特性調查。依據調查結果顯示,以「生活垃圾與遊憩行為」垃圾件數最多,約占70%~90%之間,其次為「漁業與休閒釣魚」垃圾件數,約占8%~23%之間。自108年起推動限塑政策後,生活遊憩類別的廢棄物相對有減少的趨勢,而漁業廢棄物的問題則依然為未來清理的重點之一。

3.內政部目前除透過定時清、緊急清、臨時清等不同清潔頻率維護濱海國家公園海岸地區環境外,亦會透過環境教育宣導模式,協同民間團體共同舉辦淨灘活動,讓民眾更瞭解海洋污染之課題。

4.交通部各單位除配合「向海致敬」政策維護轄管範圍海岸環境清潔,並透過公私合作淨灘活動舉辦海洋(淨灘)相關活動,使國人了解維護海洋環境之重要。

5.經濟部執行「向海致敬」政策,由水利署辦理一般性海堤環境維護及統籌河川廢棄物攔除工作(中央管部分由水利署執行,地方管由環保署補助地方政府執行);工業局辦理工業區及工業港事業性海堤環境維護;臺電公司、中油公司辦理其轄管事業性海堤。除由開口契約清理外,亦不定期辦理淨灘活動,透過上述清理成果可瞭解海岸廢棄物來源。

6.財政部涉國有非公用土地部分,依實際狀況及需求規劃辦理淨灘活動,並洽詢淨灘團體提供協助。

7.教育部積極辦理環境教育推廣活動,議題範圍涉及海岸淨灘、生態保育、減塑教育等,藉由戶外教育、工作坊、體驗營等方式,推動學校認識海洋、親近海洋,並了解海岸生態環境的重要,未來將鼓勵學生多參與環境教育推廣活動,以增進學校師生及民眾環境教育知能。

8.為瞭解海洋廢棄物問題的本質,海委會海保署將透過目視調查、潛水人員、微型塑膠調查、衛星遙測及遙控無人機等方式,建立海廢調查基本資料並進行溯源分析,以列入政策執行參據、協調減量及合作清除,使海與陸之間無縫接軌,澈底解決海洋廢棄物問題。

  1.  

D深化教育

我覺得目前已有足夠之場域地點可供學校辦理水域運動體驗活動。

教育部(體育署) 及海委會(科文處)

1.教育部每年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屬學校及教育部主管學校辦理水域運動體驗活動,以109年度為例,共補助33校於34個水域場域辦理234場次水域運動體驗活動。

2.另教育部結合前瞻計畫補助16處水域運動基地,進行設施設備改善加強,本年預計7處完工、110年9處完工。為活絡各地水域運動基地建置成效,有效推展水域運動體驗活動,配合「向海致敬」政策於前開16處水域運動基地辦理共108場次水域運動體驗活動。

3.又本年推動建構戶外水域運動教育中心,成立區域性水域運動資源中心(北區、中區、南區、東區及離島),辦理區域各級學校水域運動體驗及盤點區域軟硬體設備及資源。

4.綜上,透過水域運動教育中心、盤點水域運動基地及整合水域相關資源,讓學校辦理水域運動體驗活動時,有足夠場域及安全設施設備。

  1.  

E責任自負

政府一直在推動民眾爬山玩海風險自負,我認為政府應該先針對海域遊憩熱點進行風險的研究調查,才能讓民眾知道潛在風險,自行管理。

海委會(國海院)及法務部

1.海委會(國海院)109年度「風險海域劃設與管理策略研擬研究」之委辦計畫,以自然因素及地文環境(包含海域地形、坡度、波浪、海流、暴潮、漩渦及礁岩等)作為判斷海域風險的影響因子,將全台海域之低中高風險安全劃設,並召開相關座談會,將相關資訊提供主管機關與民眾從事海域活動之風險管理參考,後續將持續針對全國礫石、礁岩海岸及釣點海岸進行調查與風險規劃。

2.法務部於108年12月18日修正公布之國家賠償法第3條規定,管理機關等就民眾使用該公物及其設施已為適當之警告或標示,而民眾仍從事冒險或具危險性活動,國家不負或減免損害賠償責任,藉由適度分配國家及民眾之責任,以培養民眾風險自負及責任承擔意識。對於民眾使用已開放之山域、水域等自然公物及其設施,考量管理機關對於該等公物及其設施之管理,以維持原有地形地貌為原則,尚無法全面設置安全輔助設施,亦不宜或難以人為方式除去風險,民眾於開放之山域、水域從事活動,亦應具備風險意識,並自負相當責任。

  1.  

E責任自負

我覺得在進行海域活動時,應該需有明確的資訊(告示)讓我了解目前所從事的活動風險。

交通部、內政部、農委會及海委會:

1.交通部、內政部及農委會均分別於各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國家公園、漁港及商港等現場設置危險區域及環境風險(潮汐、毒蛇、野狗等)警告牌示,或提供遊客極端天候適地性簡訊服務(LBS),未來將於告示牌上提供氣象局海氣象資訊QR code連結,並適當呈現民眾回報訊息,提醒遊客相關注意事項,透過提升海域遊憩資訊透明度,讓民眾可及早準備並注意自身安全。

2.海委會已於去(108)年委辦完成「各類遊憩活動之各級風險海域條件表」,今(109)年持續委託成功大學調查分析之臺灣全島57處海域遊憩熱點風險海域劃設與管理策略,將於研究完成後提供成果報告書予各中央主管機關及地方政府,同時於一站式平臺公開,作為政府開放海洋、民眾認識海洋之參考

 

  1.  

E責任自負

我認為海岸清潔是政府的責任。

環保署、內政部、交通部、經濟部、財政部、農委會、教育部及海委會:

1.隨著國人對海洋保護議題關注,愈來愈多民眾參與淨灘活動,統計近二年(107及108年)每年約有1萬場淨灘活動,每年約21萬人次參與,平均清理垃圾量達3,574公噸/年。

2.維護海岸清潔固然是政府應付的責任,不過海岸廢棄物有很多是人為不當棄置所造成,除了政府之外,企業與民眾也都應該從源頭、使用與廢棄3大面向減少廢棄物成為海洋廢棄物的數量,才能有效維護海岸的整潔。

3.內政部目前除透過定時清、緊急清、臨時清等不同清潔頻率維護濱海國家公園海岸地區環境外,亦會透過環境教育宣導模式,協助民間團體辦理淨灘活動,讓民眾更瞭解海洋污染之課題。

4.交通部各單位對於轄管範圍海岸目前已定期進行環境清潔,所清理垃圾之種類大多為塑膠垃圾(寶特瓶、塑膠袋等)及漁業廢棄物等,因此政府單位除努力維護海岸清潔提供國人良好海岸遊憩環境外,仍需國人共同努力從源頭減少塑膠垃圾使用及廢漁網具有效回收,以達到乾淨海洋目標。

5.經濟部執行「向海致敬」政策,由水利署辦理一般性海堤環境維護及統籌河川廢棄物攔除工作(中央管部分由水利署執行,地方管由環保署補助地方政府執行);工業局辦理工業區及工業港事業性海堤環境維護;臺電公司、中油公司辦理其轄管事業性海堤,一起共同維護海岸清潔。

6.農委會依漁港法第12條規定,主管機關應逐年編列費用辦理各漁港基本設施管理及維護工作。相關漁港之清潔工作由各漁港主管機關負責。另依漁港法規定,漁港內不應亂丟垃圾及廢棄物,請民眾確實遵守,以避免遭受處分。

7.教育部將持續辦理環境教育推廣活動,透過淨灘課程、海岸生態導覽等多元方式,讓師生積極愛護海岸、親近海洋,以降低對海岸的污染,進而維護海岸清潔。

8.海委會海保署執行「向海致敬」政策,透過辦理海洋污染監控及調查、海漂(底)廢棄物主動清除、漁港暫置區及海漂底廢棄物去化經費編列、試辦海洋廢棄物再利用機制、補助地方政府強化海洋污染應變及海洋廢棄物清除工作,以強化海洋廢棄物清理能量。

  1.  

E責任自負

在「自由下水、自由航行」以及「不礙他人、不損公益」等原則下,從事水域活動者當然必須「自負其責」。 所謂自負其責,就是活動者對於自身的安全負擔百分百的責任。依照現行國賠法,不論中央及地方政府,只要對於人民提供充分資訊及警告,即可免除國賠責任。另人民因自己準備不周全而遭遇急難所承受之救援服務,應該百分百由自己負擔救援費用。

法務部、內政部、交通部、農委會及海委會

1.國家賠償責任之承擔:對於民眾使用已開放之山域、水域等自然公物及其設施,考量管理機關對於該等公物及其設施之管理,以維持原有地形地貌為原則,尚無法全面設置安全輔助設施,亦不宜或難以人為方式除去風險,民眾於開放之山域、水域從事活動,亦應具備風險意識,並自負相當責任。108年12月18日修正公布之國家賠償法第3條規定,管理機關等就民眾使用該公物及其設施已為適當之警告或標示,而民眾仍從事冒險或具危險性活動,國家不負或減免損害賠償責任,藉由適度分配國家及民眾之責任,以培養民眾風險自負及責任承擔意識。因此,民眾從事水域活動時,應加強風險意識及自我管理,做好活動前各項安全準備,防止意外之發生。

2.提供資訊及警告:

(1)國家公園部分園區除現況已設置環境風險(潮汐、毒蛇、野狗等)警告牌示外、未來除與交通部氣象局合作,於濱海國家公園適當地點設置告示牌提供QR-CODE揭露周邊海域氣候、海象等資訊,並以適當方式動態呈現民眾回報訊息,提醒遊客,讓遊客可充分評估遊憩風險。觀光局各濱海國家景區管理處針對危險、潛在危險區域,已於109年4月檢視完成並設置警告或標示。

(2)商港主為國際(內)貨物海運出入港口,為確保船舶於商港航行安全,避免船舶發生碰撞,商港範圍內海域應進行嚴格管制,並禁止任何船舶未經許可自由航行。商港之開放垂釣區,已訂定「垂釣區管理要點」,應設置必要之安全設施、警告標示等,進入垂釣區人員應遵守相關之安全注意事項(穿戴救生衣、防滑鞋等)並簽訂切結書(責任自負)。

(3)漁港內開放垂釣區域,均已明定並公告開放垂釣區域範圍、開放時間,民眾進入垂釣區應穿戴各項安全裝備,並隨時注意海況及氣象報導資訊,並自負安全責任。

3.救援費用之負擔:

 (1)另針對船舶發生海難事件,依商港法第53條已規範應由船舶所有人負擔因執行海難應變或處理措施所生之費用。

(2)另人民於海域(活動)遭遇危難時,海巡署將優先全力救援,並於主管機關依法令命獲救者繳納費用時,核算提供執行搜救費用。

  1.  

E責任自負

流刺網,捕魚網實名制!這是漁民使用漁網的基本責任!違規在禁用的海域放置流刺網,就可以依照登記姓名追責,或是破損和其他因素無法順利收網,全部都放置在原地,任由漁網嚴重破壞海底生態,這些問題應該在實名制後,能有效的解決

農委會(漁業署)、經濟部(工業局)、環保署、海委會(海保署)

農委會已輔導各地方政府推動網具實名制,並加強宣導漁民進行刺網漁具標示,以溯源管理,減少作業流失或遺棄,並持續鼓勵刺網作業漁船輔導轉型,朝友善漁法作業。海保署亦將試辦建立廢漁網回收再利用機制。

  1.  

E責任自負

我認為現在取得相關保險資訊已經很便利、充足

金管會

現在除可於海洋委員會建置之「海域遊憩活動一站式資訊服務平臺」連結至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業同業公會網站之海域保險專區,查詢個人或企業可投保之保險商品資訊外,部分產險公司亦配合「向海致敬」政策,於官網設置「海域保險專區」,提供查詢相關保險商品資訊,以及辦理網路投保。提醒民眾可多多利用上開管道,查詢所需資訊,並視需求評估辦理投保。

  1.  

E責任自負

我認為從事任何海域活動前,都一定要投保保險

金管會、海委會(海巡署)

1.雖目前相關法令尚無強制規範從事海域活動者應投保保險,惟從事海域活動,仍會有不可預測的潛在風險,提醒民眾除需作好充足的安全準備外,並應本於風險管理,評估投保適當之保險,而現在產險公司已推出專為海域活動者設計的「海域活動綜合保險」,該險除有一般傷害保險及旅行平安保險承保之意外事故保障外,增加承保民眾參與海域遊憩活動時,可能面臨之特定事故(潛水夫症、失溫、海洋弧菌感染等)所致死亡、失能及醫療費用損失,民眾亦可就意外傷害事故衍生之搜尋費用損失,選擇加保緊急救援費用保險,使保障更為全面。

2.人民遭遇危難時,海委會海巡署均將優先全力救援,並於主管機關依法令命獲救者繳納費用時,核算提供執行搜救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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