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DMINISTRATION, EXECUTIVE YUA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Marine Environment Classification and Marine Environment Quality Standards"
發布於 2017-07-28 截止於 2017-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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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 | 中華民國106年7月25日 環署水字第106005712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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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旨:預告修正「海域環境分類及海洋環境品質標準」部分條文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二、修正依據:海洋污染防治法第8條第1項。 三、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gazette.nat.gov.tw/egFront/index.jsp)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之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預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水質保護處。 (二) 地址:10042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83號。 (三) 電話:(02)23117722分機2844。 (四) 傳真:(02)23899860。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署 長 李應元 海域環境分類及海洋環境品質標準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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