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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教育部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教育部公告:預告「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第21條、第22條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EDUCAT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21 and 22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Appointment of Teaching Support Personnel at Elementary and Junior High Schools"

發布於  2025-10-02  截止於  202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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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告
中華民國114年10月2日 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505080A號

主  旨:預告修正「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第21條、第22條。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教育部。

二、修正依據:國民教育法第24條第2項。

三、「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第21條、第22條修正草案如附件;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草案預告」選項下。

四、考量本辦法僅為修正高級中等學校得準用本辦法聘任其他科目之教學支援老師,性質單純,且有儘速修正之必要以利本部115學年度前之規劃期程,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3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中小組。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97號10樓。

(三)電話及聯絡人:(02)7736-7497,王小姐。

(四)傳真:(02)2396-7818。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鄭英耀



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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