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Energy Users Shall Declare the Energy Use Information Including the Type, Quantity, Item and Efficiency by Declaration Deadline and Method"
發布於 2019-11-04 截止於 2019-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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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8年10月31日 經授能字第1080501588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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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能源用戶應申報使用能源之種類、數量、項目、效率、申報期間及方式」。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修正依據:能源管理法第十二條第二項及同法施行細則第七條第二項。
三、「能源用戶應申報使用能源之種類、數量、項目、效率、申報期間及方式」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能源局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eaboe.gov.tw),首頁布告欄「法規草案預告」網頁,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資訊與服務/法規服務」可連結本網頁)。
四、茲因本案主要修正項目係配合「能源用戶訂定節約能源目標及執行計畫規定」修正草案,該修正草案已於108年10月2日預告,預告期間60日內利害關係人皆可充分反應意見,而本案能源用戶應於109年1月1日起辦理申報作業,且需於事前熟悉申報表單內容,彙整相關設施用能狀況,有縮短預告期間之必要,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3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經濟部能源局
(二) 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2號13樓
(三) 電話:02-2772130分機591
(四) 傳真:02-27757772
(五) 電子郵件:chchien2@moea.gov.tw
部 長 沈榮津 公出
附件(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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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經濟部已於108年12月24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