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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中央銀行

中央銀行公告:預告「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CENTRAL BANK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Declaration of Foreign Exchange Receipts and Disbursements or Transactions"

發布於  2021-02-03  截止於  2021-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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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公告 中華民國11023
台央外伍字第1100006127

主  旨:預告修正「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部分條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中央銀行。

二、修正依據:管理外匯條例第六條之一第一項。

三、「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行法令規章查詢系統網頁(網址:https://www.law.cbc.gov.tw)。

四、本案係為強化本行規定,落實外匯管理及簡政便民而修正,為利適時因應經濟金融情勢快速變動,本預告期間自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算十四日。對於本修正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上述期間(或中華民國一百一十年二月十七日前),向下列承辦單位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中央銀行外匯局

() 地址:臺北市羅斯福路一段二號

() 電話:02-23571198

() 傳真:02-23571959

()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總  裁 楊金龍

 

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 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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