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公告:預告「壽山國家自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第13點、第14點、第15點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agraph 13, 14 and 15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Activities Prohibited in the Domain of Shoushan National Nature Park"
發布於
2018-05-14
截止於
2018-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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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 公告
中華民國 107 年 5 月 10 日 台內營字第 1070808153 號
主 旨:預告修正「壽山國家自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第 13 點、第 14 點、第 15 點規定。
依 據:行政程序法 第 151 條第 2 項及第 154 條第 1 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內政部。
二、修正依據:國家公園法 第 13 條第 8 款。
三、「壽山國家自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第 13 點、第 14 點、第 15 點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網址: http://www.moi.gov.tw )網頁。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 60 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一 ) 承辦單位:內政部營建署
( 二 ) 地址: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 2 段 342 號
( 三 ) 電話: 02-87712396
( 四 ) 傳真: 02-87712681
( 五 ) 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部 長 葉俊榮
壽山國家自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第十三點、第十四點、第十五點修正草案總說明及 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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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2018-07-13
Sun 先生/女士您好:
您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提及「壽山國家自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第13點、第14點、第15點修正草案,有關攀岩活動的管理是否有相關配套,例如公告指定攀岩區域、規劃期程、作法等意見,答復如下:
一、為規範壽山國家自然公園區域內遊客行為,本署壽山國家自然公園籌備處(以下簡稱壽籌處)刻正依國家公園法第13條(第8款)及相關規定,修正園區區域內禁止事項,係屬法規命令之修正。俟修正發布後,再據以公告得從事攀岩活動之指定區域。
二、壽籌處並依據歷年調查及評估計畫成果與相關會議結論或建議,檢討園區內從事攀岩活動之區域,須考量生態敏感性較低、岩石風化不顯著、乾濕季節不明顯、緊急救難易達性等因素,研議指定得從事活動場地。亦研擬活動事先登記(時段、人數限度等)並取得許可後進行之機制,以搭配環境變化調查與監測計畫,評估是否調整相關規定。
上開答復,供您參考。感謝您對壽山國家自然公園的關心,希望繼續給予支持。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2018-07-05
Zhong Red 先生/女士您好:
您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提及「壽山國家自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第13點、第14點、第15點修正草案,有關攀岩活動是否會危害自然環境或與其他遊憩活動衝突,以及沒有公告指定區域就直接先禁止等意見,答復如下:
一、經調查壽山國家自然公園(以下簡稱園區)區內既有攀岩活動經常使用場地,部分有特殊植群分布、岩石風化、屬於要塞管制區、位於登山路徑上等情形,因此擬採限定得從事活動場地方式,將相關活動場地避開有環境敏感、資源分布、活動間衝突情形之場域。而千光寺岩場(或稱高雄岩場)因非座落園區範圍內,故不納入檢討。
二、本署壽山國家自然公園籌備處研議管理園區攀岩活動,歷年除進行遊憩衝擊及活動管理評估,並於106年11月23日召開座談會,後續將朝與會人員建議略以:「園區既有地點,後續考量生態敏感性較低、岩石風化不顯著、乾濕季節不明顯、緊急救難易達性等因素」評估指定得從事攀岩活動場地。
上開答復,供您參考。感謝您對壽山國家自然公園的關心,希望繼續給予支持。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2018-07-05
Shawn Wang 先生/女士您好:
您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提及「壽山國家自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第13點、第14點、第15點修正草案,有關是否可以採取比禁止更積極的處理方式之意見,答復如下:
因考量自行車、探洞、攀岩活動對於自然環境或活動間有產生影響或衝突情形,本署壽山國家自然公園籌備處101年起,賡續辦理環境資源調查、進行活動管理評估、收集活動使用經驗及召開座談會,經集思廣益後研擬採限定從事活動場地方式,將相關活動場地避開有環境敏感、資源分布、活動間衝突情形之場域,之後依據環境監測或使用後評估結果,再研討是否調整容許程度。
上開答復,供您參考。感謝您對壽山國家自然公園的關心,希望繼續給予支持。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2018-06-26
劉士荷先生/女士您好:
您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提及「壽山國家自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第13點、第14點、第15點修正草案,有關從事自行車活動時提醒其他活動者避讓之意見,答復如下:
有鑑於遊憩活動間偶有衝突,或部分人士於不適當場地從事活動(例如於木棧道騎乘下坡車),本署壽山國家自然公園籌備處研議園區管理自行車活動,歷年除進行遊憩衝擊及活動管理評估,亦收集自行車活動者經驗,並於106年9月18日召開座談會,與會人員建議有:「登山車行進時震動較大,可能無法穩固附掛鈴號,建議以出聲打招呼方式提醒」、「同時宣導登山健行活動民眾有活動共存及禮讓的觀念」等事項,以上均將納入後續活動管理事宜。企盼在不減損環境資源前提下,維持園區活動之多元化。
上開答復,供您參考。感謝您對壽山國家自然公園的關心,希望繼續給予支持。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2018-06-26
Rapha Hsu 先生/女士您好:
您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提及「壽山國家自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第13點、第14點、第15點修正草案,有關壽山國家自然公園計畫沒有特別限制腳踏車及先將指定路線公告之意見,答復如下:
一、按國家公園法第8條第4款,國家自然公園計畫係屬園區整體區域之保護、利用及發展等經營管理上所需之綜合性計畫,各種分區之劃設主為規範土地利用型態。而對於區域內行為之規範則依同法第13條及相關規定,現依據該條第8款修正園區區域內禁止事項,屬法規命令之修正。俟修正發布後,再據以公告得騎乘自行車之指定路線。
二、有鑑於遊憩活動間偶有衝突,或部分人士於不適當場地從事活動(例如於木棧道騎乘下坡車),本署壽山國家自然公園籌備處研議管理園區自行車活動,歷年除進行遊憩衝擊及活動管理評估,亦收集自行車活動者經驗,並於106年9月18日召開座談會,與會人員建議有:「壽山地區自行車路線係原採礦區路線,先考量有無生物族群分布之敏感區…」等事項,以上均將納入後續活動管理事宜。企盼在不減損環境資源前提下,維持園區活動之多元化。
上開答復,供您參考。感謝您對壽山國家自然公園的關心,希望繼續給予支持。
機關綜整回應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2018-07-27
壽山國家自然公園以環境教育落實生態保育核心價值
內政部公告預告修正壽山國家自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第13點、第14點、第15點規定,已於107年7月13日截止,期間有民眾透過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內政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或以書面、電子郵件提供寶貴的意見,其中多數意見民眾表示不應全然或貿然禁止有關活動、希望正面看待此類戶外活動,也有民眾建議應注意活動對生態環境的影響,認為親近生態環境的活動應以教育為出發點…等等,亦有民眾提出不應開放活動,應予全面禁止之意見。這些意見壽山國家自然公園籌備處都相當重視,彙整研析後,希望能讓自行車、探洞、攀岩活動管理措施更加兼容並蓄。
壽山國家自然公園計畫(書)自100年11月1日起公告施行,其中(第4章)就有透過生態旅遊,由專業解說員帶領遊客體驗洞穴、溝、谷等高位珊瑚礁岩石灰岩地形的構想。之後壽山國家自然公園籌備處(以下簡稱壽籌處)成立,顧及環境對活動的容許度暫保留此構想,先著手調查蓄積園區資源基礎資料並了解各種活動的現況與課題,自101年至106年逐年進行相關的遊憩活動、洞穴環境、洞內生物等調查及活動管理規劃,也多次為研訂妥善管理對策,邀請學者專家、民間團體與相關主管機關召開座談會共同研商討論。現擬以正面列舉方式指定各項活動之限定區域,稟持兼顧保育生態棲地與環境教育導向之原則,在有條件下容許活動進行,探洞與攀岩活動並需事先申請許可。期望管控既有活動使用的區域、時間與人數,以減輕園區環境之活動承載量,改善活動之間衍生衝突課題。
大家關心的園區洞穴整體動物相方面,依據壽籌處104年度委託學術單位調查44處洞穴的成果,其中37處的物種數在5~19種之間,以無脊椎動物為主,並推估洞穴長度或洞口面積,尚與洞內之物種數及多樣性指數無顯著相關。上述調查洞穴中有20處曾發現蝙蝠或其排遺,佔全部調查洞穴的45.5%,以臺灣小蹄鼻蝠最普遍。但除了2處曾發現有140多隻及1千隻以上的臺灣小蹄鼻蝠個體,其餘12處洞穴均只有零星的個體。臺灣葉鼻蝠則在3處分別記錄過1隻及50~60隻個體。東亞摺翅蝠則僅在1處發現過1隻次。此外在4處曾發現過蝙蝠排遺,但調查期間不曾目擊過任何蝙蝠。壽籌處在研討石灰岩洞管理分區分級階段之歷程,即將蝙蝠棲息列為重要環境條件,未來仍將此項做為管制活動之重要指標。期望藉由多樣化的洞穴環境教育與保育解說活動,提升民眾對於高位珊瑚礁石灰岩地形的認識,進而共同守護壽山國家自然公園。
未來試辦得從事活動的地點規劃:(一)自行車活動得使用壽山地區部分原台泥採礦地區之既有道路,屬於原具行車功能且目前亦容許緊急救護及巡查護管車輛通行的路徑,但活動者需注意前方是否有野生動物、與其他活動相互禮讓等事項。旗後山地區則使用平面既有的自行車路徑。(二)探洞活動得申請於金瓜洞、北峰極樂洞、天雨天財洞、猩猩洞進行,但僅限於每年乾季(11月至隔年4月)且將設定總量管制,並須透過取得壽籌處訓練合格人員帶領及預先申請許可後,方得進行環境教育、保育解說類型活動。其餘洞穴原則不得進入,特殊需求如學術研究需經壽籌處同意。另屬要塞管制區之洞穴,併需再向軍方申請進入許可。合格人員除須完成由壽籌處開辦的相關訓練課程,後續並需協助參與石灰岩洞巡守等作業。(三)攀岩活動未來僅容許於壽山迴旋谷(一線天)1處從事,惟亦限於乾季、特定時段及人數限度內,且須事先申請登記;經許可後方可進行。
在試辦相關活動管理階段,除以生態保育為首要的評估基準,壽籌處並已同步進行石灰岩洞穴環境監測計畫,監測此活動如在限定期間內開放,對該區生態環境的可能衝擊,亦將針對指定攀岩、自行車活動地點進行使用後評估,將視監測與評估結果,滾動式調整管理機制、修正可使用之範圍或程度、若影響程度甚鉅甚或予以禁止。另與軍方、農委會林務局屏東林區管理處及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七大隊等相關單位,合作進行各管規定之行為巡查及取締,以落實國家自然公園維護生態資源與永續經營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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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公告:預告「壽山國家自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第13點、第14點、第15點修正草案
內政部公告中華民國107年5月10日台內營字第1070808153號主 旨:預告修正「壽山國家自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第13點、第14點、第15點規定。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公告事項:一、修正機關:內政部。二、修正依據:國家公園法第13條第8款。三、「壽山國家自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第13點、第14點、第15點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moi.gov.tw)網頁。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內政部營建署(二)地址: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三)電話:02-87712396(四)傳真:02-87712681(五)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部 長 葉俊榮壽山國家自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第十三點、第十四點、第十五點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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