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LAB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7 and 9 of "Remuneration Standards for the Board Members in Reviewing Cases Concerning Unfair Labor Practices"
發布於 2021-06-30 截止於 2021-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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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動部公告 |     中華民國110年6月28日 勞動關4字第1100126657A號  |  
   
|---|---|
|    主  旨:預告修正「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案件審理給付報酬標準」第七條、第九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勞動部。 
         二、修正依據:勞資爭議處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三項。 
          三、「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案件審理給付報酬標準」第七條、第九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http://www.mol.gov.tw/),「勞動法令/最新動態」網頁。 
          四、本次修正主要係為配合勞資爭議處理法增設常務裁決委員,為使常務裁決委員制度加速實施,以促進裁決案件之審理保障集體勞動三權,本案有儘快修正之必要,預告期間為自本公告刊登公報之隔日起算30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3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勞動部勞動關係司 
         (二)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7號5樓 
         (三)   電話:02-85902422 
         (四)   傳真:02-85902814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許銘春 
        
 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案件審理給付報酬標準第七條、第九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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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勞動部已於111年11月10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