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Method of Test for Caffeine in Soft Drinks"
發布於 2017-06-21 截止於 2017-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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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6年6月21日 衛授食字第106190112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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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訂定「飲料中咖啡因之檢驗方法」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 訂定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 訂定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三、 「飲料中咖啡因之檢驗方法」草案內容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網站(網址:http://www.mohw.gov.tw)之「法令規章」下「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中「法規草案」項下,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網址:http://www.fda.gov.tw)之「本署公告」網頁。 四、 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隔日起六十日內,至本部「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中之「法規草案」項下,或於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之「眾開講」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 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 電話:(02)27877771 (四) 傳真:(02)26531256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陳時中
飲料中咖啡因之檢驗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