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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水產動物類、禽畜產品類及蜂蜜中重金屬檢驗方法」、「食用油脂及奶油中重金屬檢驗方法」草案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Method of Test for Heavy Metals in Aquatic Animals, Livestock and Poultry Products and Honey" and "Method of Test for Heavy Metals in Edible Fat, Oil and Cream"

發布於 2021-03-23 截止於 2021-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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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公告 中華民國110323
衛授食字第1101900454

主  旨:預告訂定「水產動物類、禽畜產品類及蜂蜜中重金屬檢驗方法」及「食用油脂及奶油中重金屬檢驗方法」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訂定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三、「水產動物類、禽畜產品類及蜂蜜中重金屬檢驗方法」及「食用油脂及奶油中重金屬檢驗方法」草案內容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可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隔日起60日內,至前揭「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或「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 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

() 電話:(02)27877718

() 傳真:(02)26531256

() 電子郵件:hanyi@fda.gov.tw

() 網頁: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業務專區」下「研究檢驗」之「檢驗方法諮詢信箱」網頁(http://analmal.fda.gov.tw/

部  長 陳時中

 

水產動物類、禽畜產品類及蜂蜜中重金屬檢驗方法請參見PDF

食用油脂及奶油中重金屬檢驗方法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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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衛生福利部已於110年8月26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衛生福利部 中華民國110年8月26日 衛授食字第1101901822號

衛生福利部公告:訂定「食用油脂及奶油中重金屬檢驗方法」,自即日生效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promulgation of "Method of Test for Heavy Metals in Edible Fat, Oil and Cream" (method becomes effective from 26th, August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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