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協)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廢止「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乳品中單核球增多性李斯特菌之檢驗」、「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單核球增多性李斯特菌之檢驗」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abolition of "Methods of Test for Food Microorganisms- Test of Listeria Monocytogenes in Dairy Foods" and "Methods of Test for Food Microorganisms- Test of Listeria Monocytogenes"
發布於
2022-03-24
截止於
2022-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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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 預告廢止「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乳品中單核球增多性李斯特菌之檢驗」及「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單核球增多性李斯特菌之檢驗」。
依 據: 行政程序法 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 廢止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 廢止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 第二十一條第四款。
三、 廢止理由:為整併現有單核球增多性李斯特菌檢驗方法,已研擬「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食品中單核球增多性李斯特菌之檢驗」,故擬廢止「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乳品中單核球增多性李斯特菌之檢驗」及「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單核球增多性李斯特菌之檢驗」。
四、 「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乳品中單核球增多性李斯特菌之檢驗」及「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單核球增多性李斯特菌之檢驗」原檢驗方法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https://mohwlaw.mohw.gov.tw/ )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
五、 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 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 電話:(02)27877718
(四) 傳真:(02)26531256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六) 網頁: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業務專區」下「研究檢驗」之「檢驗方法諮詢信箱」網頁(http://analmal.fda.gov.tw/ )
部 長 陳時中
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乳品中單核球增多性李斯特菌之檢驗及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單核球增多性李斯特菌之檢驗原檢驗方法(請參見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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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衛生福利部已於111年8月18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衛生福利部
中華民國111年8月18日
衛授食字第1111901429號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bolition of "Methods of Test for Food Microorganisms- Test of Listeria Monocytogenes in Dairy Foods" and "Methods of Test for Food Microorganisms- Test of Listeria Monocytogenes" (abolition shall become effective from 1st, January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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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廢止「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乳品中單核球增多性李斯特菌之檢驗」、「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單核球增多性李斯特菌之檢驗」
衛生福利部公告中華民國111年3月24日衛授食字第1111900448號主 旨:預告廢止「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乳品中單核球增多性李斯特菌之檢驗」及「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單核球增多性李斯特菌之檢驗」。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公告事項:一、廢止機關:衛生福利部。二、廢止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第四款。三、廢止理由:為整併現有單核球增多性李斯特菌檢驗方法,已研擬「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食品中單核球增多性李斯特菌之檢驗」,故擬廢止「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乳品中單核球增多性李斯特菌之檢驗」及「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單核球增多性李斯特菌之檢驗」。四、「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乳品中單核球增多性李斯特菌之檢驗」及「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單核球增多性李斯特菌之檢驗」原檢驗方法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https://mohwlaw.mohw.gov.tw/)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五、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二)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三)電話:(02)27877718(四)傳真:(02)26531256(五)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六)網頁: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業務專區」下「研究檢驗」之「檢驗方法諮詢信箱」網頁(http://analmal.fda.gov.tw/)部 長 陳時中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乳品中單核球增多性李斯特菌之檢驗及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單核球增多性李斯特菌之檢驗原檢驗方法(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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