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於 2026-04-21 截止於 2026-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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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公告
中華民國115年4月21日 衛授家字第1150660326號
主旨:預告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草案。
依據:行政院秘書長112年10月23日院臺規長字第1125021127號函。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社會及家庭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sfaa.gov.tw/)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網頁。
三、立法院於115年4月14日三讀通過兒童托育服務法,就兒童托育事項另以專法加以規範。為確保法規銜接無縫,調整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條文,且儘速回應社會對保障兒少權益之期待,爰有縮短預告期間之必要。
四、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載於上述網站之次日起3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二)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2樓
(三)聯絡人:蘇專員
(四)電話:(04)22502862
(五)傳真:(04)22502903
(六)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石崇良
公告未達60天之理由說明:
立法院於115年4月14日三讀通過兒童托育服務法,就兒童托育事項另以專法加以規範。為確保法規銜接無縫,調整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條文,且儘速回應社會對保障兒少權益之期待,爰有縮短預告期間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