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公共衛生師事務所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草案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Regulations Governing Establishment and Administration of the Public Health Specialist Office"
發布於 2021-06-10
截止於 2021-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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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 公告
中華民國 110 年 6 月 7 日 衛部醫字第 1101663165 號
主 旨:預告「公共衛生師事務所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 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訂定依據:公共衛生師法 第八條第四項。
三、旨揭草案及總說明如附件,另刊載於本部網站「法令規章」之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網頁及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網址: https://law.moj.gov.tw/ )法規草案項下網頁。
四、本草案已事前徵詢相關團體意見及召開會議討論,且屬第 2 次預告(第 1 次預告 60 天),為配合考選部已排定於 110 年 11 月舉辦首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考公共衛生師考試,預估 111 年初即有公共衛生師進入職場,有其急迫性,爰縮短預告時間為 30 天。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 30 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一 )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醫事司
( 二 ) 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 6 段 488 號
( 三 ) 電話: 02-8590-6666#7386
( 四 ) 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 五 ) 傳真: 02-8590-7087
部 長 陳時中
公共衛生師事務所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 (請參見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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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衛生福利部已於110年11月10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衛生福利部
中華民國110年11月10日
衛部醫字第1101665173號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promulgation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Establishment and Administration of the Public Health Specialist Office"
機關綜整回應
衛生福利部
2021-11-11
綜整回應:
有關公共衛生師事務所安全及消防,對於殘障人士友善的顧慮,屬於建築法規之營建規範及管理,無須重複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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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公共衛生師事務所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草案
衛生福利部公告中華民國110年6月7日衛部醫字第1101663165號主 旨:預告「公共衛生師事務所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草案。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公告事項:一、訂定機關:衛生福利部。二、訂定依據:公共衛生師法第八條第四項。三、旨揭草案及總說明如附件,另刊載於本部網站「法令規章」之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網頁及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網址:https://law.moj.gov.tw/)法規草案項下網頁。四、本草案已事前徵詢相關團體意見及召開會議討論,且屬第2次預告(第1次預告60天),為配合考選部已排定於110年11月舉辦首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考公共衛生師考試,預估111年初即有公共衛生師進入職場,有其急迫性,爰縮短預告時間為30天。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3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醫事司(二)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三)電話:02-8590-6666#7386(四)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五)傳真:02-8590-7087部 長 陳時中公共衛生師事務所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請參見PDF) 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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