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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國家圖書館

國家圖書館公告:預告「國家圖書館規費收費標準」第2條修正草案

NATIONAL CENTRAL LIBRARY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2 of "Charge Standards for Processing Fee of the National Central Library"

發布於  2021-03-25  截止於  2021-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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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圖書館公告 中華民國110325
國圖事字第11001000441

主  旨:預告修正「國家圖書館規費收費標準」第二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國家圖書館。

二、修正依據: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

三、「國家圖書館規費收費標準」第二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ncl.edu.tw),「公告欄最新消息」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國家圖書館秘書室。

()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20號。

() 電話:02-23619132分機364

() 傳真:02-23147326

()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館  長 曾淑賢

 

國家圖書館規費收費標準第二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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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教育部已於110年8月31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教育部 中華民國110年8月31日 國圖事字第11001002211號

國家圖書館令:修正「國家圖書館規費收費標準」第2條條文,自即日生效

NATIONAL CENTRAL LIBRARY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Article 2 of "Charge Standards for Processing Fee of the National Central Library" (amendment becomes effective from 31st, August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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