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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收費標準」草案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Fee-charging Standards for the Health Risk Assessment Review of Designated Tobacco Products"

發布於 2023-04-24 截止於 2023-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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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4月24日 衛授國字第1120760346號

主  旨:預告訂定「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收費標準」。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訂定依據:規費法第十條。

三、「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收費標準」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國民健康署網站(網址:https://www.hpa.gov.tw/Pages/List.aspx?nodeid=129)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囿於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已於112年3月22日施行,為利業者依該辦法第7條規定繳納申請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之費用,特縮短預告期間,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預告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二)地址: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

(三)電話:(02)25220888轉618,蔡先生

(四)傳真:(02)25220621

(五)電子郵件:maxwell7549@hpa.gov.tw

 

部  長 薛瑞元



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收費標準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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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衛生福利部已於112年6月6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衛生福利部 中華民國112年6月6日 衛授國字第1120760567號

衛生福利部令:訂定「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收費標準」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promulgation of "Fee-charging Standards for the Health Risk Assessment Review of Designated Tobacco Products" (promulgation becomes effective from 6th, June 2023)

機關綜整回應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2023-06-06

綜整回應: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各位關心本收費標準草案的網友好:

  • 本收費標準草案之訂定,除參考西藥查驗登記審查費收費標準、醫療器材行政規費收費標準及環境影響評估書件審查收費辦法以外,其審查費額度係依據辦理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所需人力、設備、耗材等成本估算。
  • 業者需繳納之審查費總額,依申請案件數計算。每件指定菸品需與其搭配之必要組合元件填報於1份申請書,視為1件申請案。舉例說明:業者申請審查A品牌名稱之指定菸品,有2種品項(B品項及C品項),皆搭配D品牌名稱及F品牌名稱之必要組合元件,則業者需填報2份申請書,分別為B+D+FC+D+F,視為2件申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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