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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文化部

文化部公告:預告廢止「蒙藏委員會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

MINISTRY OF CULTU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abolition of "The Fee-charging Standards on the Access to Government Information by the Mongolian and Tibetan Affairs Commission"

發布於  2024-01-19  截止於  202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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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1月18日 文心字第11330012622號

主  旨:預告廢止「蒙藏委員會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廢止機關:文化部。

二、廢止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第一款。

三、「蒙藏委員會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原條文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c.gov.tw/)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文化部蒙藏文化中心。

(二)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

(三)電話:02-23566445。

(四)聯絡人:吳聘用編審。

(五)傳真:02-23416186。

(六)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史哲



蒙藏委員會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廢止理由及原條文(請參見PDF



本則草案預告,文化部已於113年4月1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文化部 中華民國113年4月1日 文心字第11320115442號

文化部令:廢止「蒙藏委員會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

MINISTRY OF CULTURE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bolition of "The Fee-charging Standards on the Access to Government Information by the Mongolian and Tibetan Affairs Commis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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