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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預告廢止「植物新品種登記及種苗業登記應繳費用種類及收費標準」

COUNCIL OF AGRICULTURE, EXECUTIVE YUA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abolition of "Collection and Applicable Fee-charging Standards for the Registration of New Plant Varieties and Seedling Enterprises"

發布於  2021-08-05  截止於  2021-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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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
中華民國110年8月5日 農糧字第1101065496號

主  旨:預告廢止「植物新品種登記及種苗業登記應繳費用種類及收費標準」。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廢止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二、廢止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第四款。

三、廢止理由:如附件。

四、原條文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站:https://www.coa.gov.tw)及本會農糧署全球資訊網站(網站:https://www.afa.gov.tw)。

五、因相同事項已於「植物品種及種苗管理收費標準」規範,為避免雙重標準,爰本次預告期間有縮短為14日之必要。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作物生產組)。

(二)地址:南投縣南投市光華路8號。

(三)電話:049-2332380轉2292。

(四)傳真:049-2341061。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主任委員 陳吉仲



植物新品種登記及種苗業登記應繳費用種類及收費標準廢止理由及原條文(請參見PDF)



本則草案預告,農委會已於110年9月10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農委會 中華民國110年9月10日 農糧字第1101065732號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令:廢止「植物新品種登記及種苗業登記應繳費用種類及收費標準」

COUNCIL OF AGRICULTURE, EXECUTIVE YUAN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bolition of "Collection and Applicable Fee-charging Standards for the Registration of New Plant Varieties and Seedling Enterpri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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