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UNCIL OF AGRICULTURE, EXECUTIVE YUA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2 of "Regulations for Slaughter Operation"
發布於 2020-10-26 截止於 202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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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 | 中華民國109年10月21日 農防字第1091505518A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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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屠宰作業準則」第二條。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畜牧法第三十條第三項。
三、「屠宰作業準則」第二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coa.gov.tw)及本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網站(網址:https://www.baphiq.gov.tw/)。
四、本修正草案係因應國內屠宰場產業升級及提升國產肉品競爭力之需求,並提供消費者國產肉品來源之可辨識性,且本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亦已完成多場產業座談會並廣納相關意見,為加速提升國產肉品競爭力並促進產業發展,故有縮短本案預告時間為14日之必要。
五、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二)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9樓。
(三) 電話:02-23431438。
(四) 傳真:02-23045755。
(五) 電子郵件:vmtung@mail.baphiq.gov.tw。
主任委員 陳吉仲
屠宰作業準則第二條修正草案總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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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農委會已於109年11月24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