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公告:預告「警察人員進修及深造教育實施辦法」第6條附表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the appendix of Article 6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Further Education and Advanced Studies for Police Officers"
發布於
2025-07-18
截止於
2025-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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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 預告修正「警察人員進修及深造教育實施辦法 」第6條附表。
依 據: 行政程序法 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 修正機關:內政部。
二、 修正依據:警察教育條例 第6條。
三、 「警察人員進修及深造教育實施辦法」第6條附表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moi.gov.tw )。
四、 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內政部警政署(教育組)
(二)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7號
(三) 聯絡人:蔣警務正
(四) 電話:02-23214354
(五) 傳真:02-23419932
(六)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劉世芳
警察人員進修及深造教育實施辦法第六條附表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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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公告:預告「警察人員進修及深造教育實施辦法」第6條附表修正草案
內政部公告中華民國114年7月18日台內警字第11408729812號主 旨:預告修正「警察人員進修及深造教育實施辦法」第6條附表。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公告事項:一、修正機關:內政部。二、修正依據:警察教育條例第6條。三、「警察人員進修及深造教育實施辦法」第6條附表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moi.gov.tw)。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內政部警政署(教育組)(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7號(三)聯絡人:蔣警務正(四)電話:02-23214354(五)傳真:02-23419932(六)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部 長 劉世芳警察人員進修及深造教育實施辦法第六條附表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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