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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農業部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農業部公告:預告「動物用藥品檢驗標準」部分條文、「動物用藥品許可查驗規費收費標準」第6條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Test Standards for Veterinary Drugs" and Article 6 of "Fee-charging Standards for Veterinary Drugs Licensing and Examination"

發布於  2025-09-18  截止於  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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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公告
中華民國114年9月17日 農防字第1141862659號

主  旨:預告修正「動物用藥品檢驗標準」部分條文及「動物用藥品許可查驗規費收費標準」第六條。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農業部。

二、修正依據: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六條第二項及第十二條之四。

三、「動物用藥品檢驗標準」部分條文及「動物用藥品許可查驗規費收費標準」第六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a.gov.tw)及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aphia.gov.tw)。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2段100號9樓。

(三) 聯絡人:陳技正。

(四)電話:02-33436432。

(五)傳真:02-23047055。

(六)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陳駿季 出國

政務次長 胡忠一 代行



動物用藥品檢驗標準部分條文等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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