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TRANSPORT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and the appendix of Article 2 of "Standard Punishment and Handling of Violations of Road Traffic Rules Regulation"
發布於 2019-06-06 截止於 2019-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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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8年6月3日 交路字第1085007548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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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部分條文及第二條附表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交通部、內政部。
二、修正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二條第四項。
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部分條文及第二條附表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tc.gov.tw/),「公告事項」網頁。
四、配合總統108年4月17日華總一義字第108000371號令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爰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十六條、第十九條之一、第十九條之二、第二十五條、第四十三條之一、第六十四條、第六十七條及第二條附表。本案考量各界對於本次酒駕修法加嚴罰責迫切期待,冀望能有效改善酒駕情形,有其急迫性及必要性,爰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交通部。
(二)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
(三) 電話:(02)2349-2165。
(四) 傳真:(02)2389-9887。
(五) 電子信箱:cebest@motc.gov.tw。
部 長 林佳龍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部分條文及第二條附表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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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交通部已於108年7月3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