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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教育部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教育部公告:預告「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EDUCAT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Enforcement Rules of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and Care Act"

發布於 2022-08-24 截止於 2022-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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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8月24日 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106984A號

主  旨:預告修正「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教育部。

二、修正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65條規定。

三、「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edu.law.moe.gov.tw),「草案預告論壇」選項下。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地址: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三)電話:02-77367456。

(四)傳真:02-23512329。

(五)電子郵件:e-j519@mail.k12ea.gov.tw


部  長 潘文忠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本則草案預告,教育部已於112年3月1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教育部 中華民國112年3月1日 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015954A號

教育部令:修正「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

MINISTRY OF EDUCATION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f "Enforcement Rules of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and Care Act" (amendment has become effective since 27th, February 2023)

機關綜整回應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2022-10-24

綜整回應:

對於各界關注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第2條修正草案條文,本部將綜整各界意見,整體研議評估,以為修法之參考,感謝各界意見及對於學前教育的重視與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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