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公告:預告「農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Enforcement Rules of the Farmland Readjustment Act"
發布於 2021-08-02
截止於 2021-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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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 預告修正「農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 」部分條文。
依 據: 行政程序法 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 修正機關:內政部。
二、 修正依據:農地重劃條例 第42條。
三、 「農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草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http:/www.moi.gov.tw )網頁。
四、 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內政部地政司
(二) 地址: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3樓
(三) 電話:04-22502128
(四) 傳真:04-22502375
(五) 電子郵件:jing@land.moi.gov.tw
部 長 徐國勇
農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
機關綜整回應
內政部
2021-09-30
綜整回應:
您好:
110年 9月 29日您對於本部預告「農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提出建議 1事,經洽詢目前刻正辦理農地重劃之部分縣市政府,均表示會考量土地所有權人的工作型態,儘量安排於平日晚上或假日,所作成之會議紀錄亦會檢送土地所有權人知悉。至於您的建議,本部將納入修法時參考。您若仍有其他建議或疑問,歡迎隨時來電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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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公告:預告「農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內政部公告中華民國110年7月29日台內地字第1100263803號主 旨:預告修正「農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公告事項:一、修正機關:內政部。二、修正依據:農地重劃條例第42條。三、「農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草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http:/www.moi.gov.tw)網頁。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內政部地政司(二)地址: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3樓(三)電話:04-22502128(四)傳真:04-22502375(五)電子郵件:jing@land.moi.gov.tw部 長 徐國勇農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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