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公告:預告「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第6條、第7條、第10條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6, 7 and 10 of "Regulations on Permission for Civil Servants and Persons with Specified Status of the Taiwan Area to Enter the Mainland Area"
發布於
2025-12-08
截止於
2025-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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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 預告修正「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 」第6條、第7條、第10條條文。
依 據: 行政程序法 第151條第2項及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 修正機關:內政部。
二、 修正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9條第12項。
三、 「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第6條、第7條、第10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moi.gov.tw )。
四、 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內政部移民署
(二)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
(三) 聯絡人:黃專員
(四) 電話:02-23889393#2688
(五) 傳真:02-23897154
(六)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五、 本案係為配合「強化公務員赴陸港澳管理機制」精進措施之重大政策,且相關精進措施自115年1月1日起實施,經主管機關審認有必要,依內政部主管法律或法規命令草案辦理預告作業要點第6點第6款規定,預告期間為7日。
部 長 劉世芳
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第六條、第七條、第十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
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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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公告:預告「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第6條、第7條、第10條修正草案
內政部公告中華民國114年12月8日台內移字第11409337911號主 旨:預告修正「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第6條、第7條、第10條條文。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154條第1項。公告事項:一、修正機關:內政部。二、修正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第12項。三、「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第6條、第7條、第10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moi.gov.tw)。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內政部移民署(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三)聯絡人:黃專員(四)電話:02-23889393#2688(五)傳真:02-23897154(六)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五、本案係為配合「強化公務員赴陸港澳管理機制」精進措施之重大政策,且相關精進措施自115年1月1日起實施,經主管機關審認有必要,依內政部主管法律或法規命令草案辦理預告作業要點第6點第6款規定,預告期間為7日。部 長 劉世芳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第六條、第七條、第十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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