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EDUCAT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Bullying on Campuses"
發布於 2020-06-10 截止於 2020-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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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9年6月5日 臺教學(五)字第1090080966A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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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校園霸凌防制準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教育部。
二、修正依據:教育基本法第8條第2項。
三、「校園霸凌防制準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草案預告論壇」選項下。
四、教師法於108年6月5日公布,相關授權子法之配套措施預於109年6月底發布,本準則修正草案為配合前揭期程,確有急迫性,調整公告期間縮短為14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
(二) 地址:1005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172號4樓。
(三) 電話:02-77367929。
(四) 傳真:02-33437920。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潘文忠
校園霸凌防制準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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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教育部已於109年7月21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