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公告:預告「產業園區寬頻管道使用費費率」草案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Rates of Usage Fee for the Broadband Duct in Industrial Parks"
發布於
2026-09-16
截止於
2026-11-16
討論(尚餘35 天)
1 留言
0
已關注
主 旨: 預告訂定「產業園區寬頻管道使用費費率」。
依 據: 行政程序法 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 訂定機關:經濟部。
二、 訂定依據:產業創新條例 第五十三條。
三、 產業園區寬頻管道使用費費率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產業園區管理局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bip.gov.tw ),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 )(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
四、 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
(二) 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2樓之1
(三) 聯絡人:游組員
(四) 電話:(02)26558300分機9535
(五) 傳真:(02)26558500
(六) 電子郵件:ylyou@bip.gov.tw
部 長 龔明鑫
本案授權產業園區管理局決行
附件(請參見PDF )
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
<
沒有 Javascript 無法參與討論
討論區(1 則)
我要留言
歡迎在下方留言,平臺管理者保有刪除非理性及無意義留言權限
查看更多留言
經濟部公告:預告「產業園區寬頻管道使用費費率」草案
經濟部公告中華民國115年9月16日經授園字第11555009050號主 旨:預告訂定「產業園區寬頻管道使用費費率」。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公告事項:一、訂定機關:經濟部。二、訂定依據:產業創新條例第五十三條。三、產業園區寬頻管道使用費費率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產業園區管理局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bip.gov.tw),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四、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二)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2樓之1(三)聯絡人:游組員(四)電話:(02)26558300分機9535(五)傳真:(02)26558500(六)電子郵件:ylyou@bip.gov.tw部 長 龔明鑫 本案授權產業園區管理局決行附件(請參見PDF)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投票或關注這項政策嗎?
如果想表達意見,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