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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環境部

環境部公告:預告「環境部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組織規程」第4條、第11條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ENVIRONMENT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4 and 11 of "Organization Regulations for the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Review Committee, Ministry of Environment"

發布於  2025-05-15  截止於  2025-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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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公告
中華民國114年5月15日 環部保字第1141029836號

主  旨:預告修正「環境部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組織規程」第4條、第11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環境部。

二、修正依據:環境影響評估法第3條第3項。

三、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本次修正內容屬機關內部組織事項,未涉及人民權利義務,並為利推動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工作,爰將預告時間縮短為14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環境部環境保護司

(二)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83號

(三)聯絡人:李技士

(四)電話:(02)2311-7722#2746

(五)傳真:(02)2375-4262

(六)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彭啟明



環境部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組織規程第四條、第十一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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