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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財政部 財政部賦稅署

財政部公告:預告「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16條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FINANC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16 of "Standards for the Exemption of Penalties for Inappropriate Actions in Taxation Affairs"

發布於 2017-11-24 截止於 2018-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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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公告 中華民國1061121
台財稅字第10604637450

主  旨:預告修正「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十六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財政部。

二、修正依據:稅捐稽徵法第四十八條之二第二項。

三、「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十六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草案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law-out.mof.gov.tw/)「草案預告論壇」項下網頁,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本公告內容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機關:財政部賦稅署

() 地址:臺北市愛國西路2

() 電話:(02)23228000

() 傳真:(02)23921942

() 電子郵件:b0@mail.mof.gov.tw

() 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

部  長 許虞哲

 

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十六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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