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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內政部 內政部警政署

內政部公告:預告「警察人員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身心障礙及領有勳章獎章加發退休金標準」第5條及第3條附表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5 and the appendix of Article 3 of "Additional Pension Eligibility Standards for Police Officers Violently Injured While on Duty Resulting in Physical or Mental Disabilities or Officers Who Have Police Medals"

發布於  2025-06-23  截止於  202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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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公告
中華民國114年6月20日 台內警字第11408725452號

主  旨:預告修正「警察人員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身心障礙及領有勳章獎章加發退休金標準」第5條及第3條附表。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內政部。

二、修正依據: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35條第3項。

三、「警察人員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身心障礙及領有勳章獎章加發退休金標準」第5條及第3條附表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moi.gov.tw)。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15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內政部警政署(人事室)

(二)地址:臺北市忠孝東路1段7號

(三)聯絡人:郭科員

(四)電話:02-23415733

(五)傳真:02-23921955

(六)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五、本案係規範警察人員加發退休金事項,與退休同仁權益息息相關,確有其急迫性,且係授予利益之性質,依內政部主管法律及法規命令草案辦理預告作業要點第6點第2款規定,預告期間為15日。

 

部  長 劉世芳



警察人員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身心障礙及領有勳章獎章加發退休金標準第五條及第三條附表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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