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TRANSPORT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Regulations of Drones"
發布於 2019-01-09 截止於 2019-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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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8年1月4日 交航(一)字第1078100207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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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訂定「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交通部。
二、訂定依據:民用航空法第九十九條之十七。
三、「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草案及英文摘要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民用航空局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caa.gov.tw)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網址:http://join.gov.tw)。
四、考量推動遙控無人機管理以保障人民生命財產之安全,為儘速完成本新訂法規以落實民用航空法授權訂定之目的,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2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二) 地址: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號
(三) 電話:(02)2349-6316、(02)2349-6317
(四) 傳真:(02)2349-6101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代理部長 王國材
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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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交通部已於108年7月23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