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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教育部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攜帶行動載具到校管理原則」(草案)意見徵詢中

發布於  2025-05-21  截止於  2025-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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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數位時代中,智慧手機及平板電腦等行動載具已成為現代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工具,且隨著行動網路和各類應用程式的快速發展,青少年族群從小就暴露在數位環境中,成為「過曝世代」的數位原住民。然而,過度使用手機、沉迷於社群媒體和遊戲所帶來的手機(網路)成癮問題,成為學校和家長共同關心的議題,如何平衡行動載具的使用以促進學習、同時防止過度依賴,已是一項重要挑戰。

為有效管理校園內行動載具的使用,維護學校的秩序和學習環境,本部於108年6月17日以臺教資(四)字第1080060697號函頒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復於109年8月5日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091138號函請各校依據前揭「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訂定「校園行動載具使用管理規範」,並放置於學校網站供師生查閱,以避免衍生相關爭議。

為避免學生在課堂時間因使用行動載具,影響學習專注力及學習效率,本部已規範除教師引導學習或緊急必要聯繫時之外,其餘時間應以關機為原則,此與目前多數國家校園行動載具管理政策尚屬一致,惟參考各方意見,建議本部研議強化校園行動載具管理方式,據此本部持續蒐集各國政策及各界意見,評估酌修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於關機為原則之前提下,再強化必要管理方式,以符合教學現場及學生合理合規使用手機之需求。

經參採各方意見,本次修正重點在於「明確化」、「彈性化」與「分階段」管理,讓學校能有所依據並因地制宜,以兼顧維護教學秩序與學生合理使用權益。分述如下:

• 適用對象及管理規範明確化
明確規範僅適用學生所攜帶行動載具,教職員工、校外人士及公發學習載具不適用本原則。此外,亦要求學校訂定管理規範時,須包含管理方式及時間、違規處理程序、學生申訴救濟機制與彈性調整等。
• 使用及管理彈性化
學校可依不同載具類型及情境(如課堂臨時學習活動或個人緊急必要聯繫等),彈性調整管理或使用方式,並可依教學現場需求制定各校管理規範。
• 分階段且以同一方式管理
國民中小學應由學校或各班以集中方式保管,高級中等學校由學校以同一方式管理。且高級中等學校訂定管理規範時,應邀集教師、家長、學生各方代表召開會議,共同討論管理機制。

 

有關原則修正草案、管理規範範本草案及原則修正問答說明如附檔,廣邀社會各界點閱並提供意見,作為後續政策推動參考,以因應數位時代學習環境變化及校園實務管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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