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公告:預告修正「關稅法」部分條文草案
發布於
2020-08-27
截止於
202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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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8月27日
發文字號:台財關字第1091020020號
附件:如公告事項二
主旨:預告修正「關稅法」部分條文草案。
依據:行政院秘書長105年9月5日院臺規字第1050175399號函。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財政部。
二、「關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財政法規-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s://law-out.mof.gov.tw/)「草案預告」項下網頁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三、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登載於本部網站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機關:財政部關務署。
(二)地址: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13號。
(三)電話:02-2555500分機2950。
(四)傳真:02-25508100。
(六)「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
機關回應
財政部關務署
2020-10-14
民眾提問:有關永儲至機場CKS8.5間保稅卡車適用封條建議
一、為確保貨物移動監控安全、提升業者通關效率及降低作業成本,本部關務署推動關稅法修正及建立貨物移動安全單一監管機制—物聯網全時監控系統,以可重複使用之即時追蹤系統,取代主動式電子封條及泰登封條,同時該機制將採業者自行建置及管理方式辦理,業者將可擁有更大作業彈性及自主性,應可協助業者解決現行面臨之困境。
二、所有經海關指定之保稅運貨工具於載運受海關監管貨物之移動安全管理,均為本次修法規範範圍,非僅限於特定業者。
機關綜整回應
財政部關務署
2021-03-03
綜整回應:
一、為確保貨物移動 監控安全、提升業者通關效率及降低作業成本,本部關務署推動關稅法修正及建立貨物移動安全單一監管機制—物聯網全時監控系統,以可重複使用之即時追蹤系統,取代主動式電子封條及泰登封條,同時該機制將採業者自行建置及管理方式辦理,業者將可擁有更大作業彈性及自主性,應可協助業者解決現行面臨之困境。
二、所有經海關指定之保稅運貨工具於載運受海關監管貨物之移動安全管理,均為本次修法規範範圍,非僅限於特定業者。
財政部公告:預告修正「關稅法」部分條文草案
財政部 公告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8月27日發文字號:台財關字第1091020020號附件:如公告事項二主旨:預告修正「關稅法」部分條文草案。依據:行政院秘書長105年9月5日院臺規字第1050175399號函。公告事項:一、修正機關:財政部。二、「關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財政法規-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s://law-out.mof.gov.tw/)「草案預告」項下網頁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三、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登載於本部網站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機關:財政部關務署。(二)地址: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13號。(三)電話:02-2555500分機2950。(四)傳真:02-25508100。(五)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六)「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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