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4 of "General Principles" under "Building Technical Regulations"
發布於 2020-06-18 截止於 2020-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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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9年6月16日 台內營字第109080975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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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建築技術規則」總則編第4條條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內政部。 二、修正依據:建築法第97條。 三、「建築技術規則」總則編第4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i.gov.tw)網頁。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內政部營建署 (二) 地址:臺北市八德路2段342號 (三) 電話:(02)87712877 (四) 傳真:(02)87712709 (五) 電子信箱:cpamail@cpami.gov.tw 部 長 徐國勇
建築技術規則總則編第四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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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內政部已於109年10月19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