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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經濟部

經濟部公告:預告「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4條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4 of "Regulations for Revenues, Expenditures, Safeguard and Utilization of the Nuclear Back-end Fund"

發布於 2021-06-21 截止於 202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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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公告 中華民國110616
經營字第11000046090

主  旨:預告修正「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四條。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修正依據:預算法第二十一條。

三、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部第四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經濟部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管理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nbef.gov.tw),「規章條款」網頁,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

四、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經濟部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管理會

() 地址:台北市寶慶路25

() 電話:02-23657210分機2250

() 傳真:02-23678834

() 電子郵件:dcyoung@moea.gov.tw

部  長 王美花 請假
政務次長 陳正祺 代行

 

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四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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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行政院已於111年1月10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行政院 中華民國111年1月10日 院授主基經字第1110200003A號

行政院令:修正「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4條、第14條條文

EXECUTIVE YUAN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Article 4 and 14 of "Regulations for Revenues, Expenditures, Safeguard and Utilization of the Nuclear Back-end Fund"

機關綜整回應

經濟部 2021-08-26

綜整回應:

感謝民眾參與並提出寶貴建言,經濟部簡要回應如下:

為便利人民共享及公平利用政府資訊,增進人民對公共事務之瞭解、信賴及監督,並促進民主參與,後端基金管理會業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適時且主動公開後端基金收支、保管與運用之相關資訊,公告於官網之「認識基金」項下「來源/用途」及「基金歷年財務資料」,以及「基金動態」項下「財務報表/預決算書」及「會議紀錄」。

另為加強基金公眾監督,依據「後端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聘邀相關機關、學者專家及團體代表為後端基金管理會委員,此外,依預算法每年編製附屬單位預算亦須送立法院審查。透過上開專家代表及民意機關審議程序,確保基金管理係符合公開精神推動辦理。

未來後端基金管理會將秉持資訊公開原則及專家參與監督精神辦理相關業務,再次感謝您的寶貴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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