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主(協)辦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預告「農會漁會信用部業務管理辦法」第5條之1、第6條、第6條之1修正草案

COUNCIL OF AGRICULTURE, EXECUTIVE YUA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5-1, 6 and 6-1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Business of the Credit Department of Farmers' and Fishermen's Associations"

發布於 2020-03-18 截止於 2020-05-18

討論(尚餘0天)

留言總數 0留言 0 已關注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 中華民國109313
農金字第1095070089

主  旨:預告修正「農會漁會信用部業務管理辦法」第五條之一、第六條、第六條之一。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農業金融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及第三十三條準用銀行法第五十七條。

三、「農會漁會信用部業務管理辦法」第五條之一、第六條、第六條之一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coa.gov.tw)及本會農業金融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boaf.gov.tw)。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

()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153樓。

() 電話:02-3393-5845

() 傳真:02-3393-7597

()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主任委員 陳吉仲

 

農會漁會信用部業務管理辦法第五條之一、第六條、第六條之一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Top

本則草案預告,農委會已於109年6月16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農委會 中華民國109年6月16日 農金字第1095074260號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令:修正「農會漁會信用部業務管理辦法」第5條之1、第6條、第6條之1條文

COUNCIL OF AGRICULTURE, EXECUTIVE YUAN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Article 5-1, 6 and 6-1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Business of the Credit Department of Farmers' and Fishermen's Associations"


展開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