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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教育部

教育部公告:預告「各級學校聘任特殊專才者協助教學辦法」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EDUCAT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Regulations for All Levels of Education Regarding the Appointment of Experts to Assist with Teaching"

發布於  2023-08-09  截止於  20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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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8月9日 臺教學(四)字第1122804004A號

主  旨:預告修正「各級學校聘任特殊專才者協助教學辦法」。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教育部。

二、修正依據:特殊教育法第23條第2項。

三、「各級學校聘任特殊專才者協助教學辦法」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edu.law.moe.gov.tw/),「草案預告」選項下。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特殊教育科。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三)電話:02-77367853。

(四)傳真:02-33437910。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潘文忠



各級學校聘任特殊專才者協助教學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本則草案預告,教育部已於112年12月8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教育部 中華民國112年12月8日 臺教學(四)字第1122806236A號

教育部令:修正「各級學校聘任特殊專才者協助教學辦法」

MINISTRY OF EDUCATION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f "Regulations for All Levels of Education Regarding the Appointment of Experts to Assist with Teac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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