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EDUCAT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Hiring Regulations Regarding Elementary and High School Part-time and Substitute Teachers"
發布於 2019-10-02 截止於 2019-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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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8年9月26日 臺教授國部字第1080109955A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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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教育部。
二、修正依據:教師法第47條第2項。
三、「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edu.law.moe.gov.tw),「草案預告論壇」選項下。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中小及學前教育組。
(二)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48-1號。
(三) 電話:(02)7736-7426。
(四) 傳真:(02)2396-7818。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潘文忠
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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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教育部已於109年6月29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