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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教育部 教育部體育署

教育部公告:預告「救生員資格檢定辦法」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EDUCAT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Management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Certification of Professionals for the Sport of Lifeguard"

發布於  2017-12-21  截止於  2018-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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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告 中華民國1061214
臺教授體部字第1060040835A

主  旨:預告修正「救生員資格檢定辦法」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規定。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教育部。

二、修正依據:國民體育法10條第2項。

三、「救生員資格檢定辦法」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edu.law.moe.gov.tw),「草案預告論壇」及教育部體育署網站(網址:http://www.sa.gov.tw),電子公告欄選項下。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 地址:臺北市朱崙街20號。

() 電話:(02)87711839

() 傳真:(02)27514523

()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潘文忠

 

救生員資格檢定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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