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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銀行局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預告「金融機構申請參加存款保險審核標準」修正草案

FINANCIAL SUPERVISORY COMMISS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Approval Standards for Financial Institutions Applying to Participate in Deposit Insurance"

發布於  2019-07-29  截止於  2019-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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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 中華民國108724
金管銀合字第10802723290

主  旨:預告「金融機構申請參加存款保險審核標準」修正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存款保險條例第十條第四項。

三、「金融機構申請參加存款保險審核標準」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主管法規整合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law.fsc.gov.tw/law)「草案預告論壇」網頁。

四、鑑於「金融機構申請參加存款保險審核標準」第二條修正草案可縮短新設金融機構加入存款保險之空窗期,對保障存款人權益更有助益,爰本案預告期間擬縮短為三十日,以利新設金融機構申請設立時程可遵循修正後規定。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三十日內於前揭「草案預告論壇」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本會銀行局

()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77

() 電話:02-89689720

() 傳真:02-89691356

()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主任委員 顧立雄

 

金融機構申請參加存款保險審核標準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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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金管會已於108年9月27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金管會 中華民國108年9月27日 金管銀合字第10802733871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修正「金融機構申請參加存款保險審核標準」

FINANCIAL SUPERVISORY COMMISSION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f "Approval Standards for Financial Institutions Applying to Participate in Deposit 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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