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公告:預告「產業創新條例緩課所得稅適用辦法」第6條、第8條、第11條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FINANC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6, 8 and 11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Application of Income Tax Deferral in Accordance With Industrial Innovation Statute" (former name: Regulations Governing Application of Deferred Taxation of Income Tax in Accordance With the Statute for Industrial Innovation)
發布於
2026-10-20
截止於
2026-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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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 預告修正「產業創新條例緩課所得稅適用辦法 」第六條、第八條、第十一條草案。
依 據: 行政程序法 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 修正機關:財政部。
二、 修正依據:產業創新條例 第十九條之一第九項。
三、 「產業創新條例緩課所得稅適用辦法」第六條、第八條、第十一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財政法規-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s://law-out.mof.gov.tw/ )「草案預告」項下網頁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
四、 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行政院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機關:財政部賦稅署。
(二) 地址: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六段142巷1號。
(三) 聯絡人:黃稽查。
(四) 電話:(02)2322-8000分機8601。
(五) 傳真:(02)2396-9038。
(六) 電子信箱:b0@mail.mof.gov.tw 。
(七)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
部 長 莊翠雲 出國
政務次長 阮清華 代行
產業創新條例緩課所得稅適用辦法第六條、第八條、第十一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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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公告:預告「產業創新條例緩課所得稅適用辦法」第6條、第8條、第11條修正草案
財政部公告中華民國115年10月20日台財稅字第11504649540號主 旨:預告修正「產業創新條例緩課所得稅適用辦法」第六條、第八條、第十一條草案。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公告事項:一、修正機關:財政部。二、修正依據:產業創新條例第十九條之一第九項。三、「產業創新條例緩課所得稅適用辦法」第六條、第八條、第十一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財政法規-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s://law-out.mof.gov.tw/)「草案預告」項下網頁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行政院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機關:財政部賦稅署。(二)地址: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六段142巷1號。(三)聯絡人:黃稽查。(四)電話:(02)2322-8000分機8601。(五)傳真:(02)2396-9038。(六)電子信箱:b0@mail.mof.gov.tw。(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部 長 莊翠雲 出國政務次長 阮清華 代行產業創新條例緩課所得稅適用辦法第六條、第八條、第十一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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