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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外交部

外交部公告:預告「外交部訂定財團法人法授權規定事項辦法」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Regulations Regarding the Authorized Matters of Foundations Act Regulated by th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發布於 2020-12-16 截止於 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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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公告 中華民國1091211
外條法字第10925516560

主  旨:預告修正「外交部訂定財團法人法授權規定事項辦法」。

依  據:行政程序法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外交部。

二、修正依據:財團法人法第六十一條第二項、第六十三條第一項及第三項。

三、「外交部訂定財團法人法授權規定事項辦法」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https://www.mofa.gov.tw),「政府資訊公開/法規相關公告」網頁。

四、本修正草案配合「財團法人法」區分民間捐助財團法人與政府捐助財團法人,採取不同監督密度,並增訂董、監事等職務之兼職費、董事長及其他從業人員薪資及獎金等相關規範,本部主管財團法人亟需循相關規定據以執行,爰本草案預告期間縮短為14日。

五、對本公告內容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本部條約法律司。

() 地址:10048臺北市凱達格蘭大道2號。

() 電話:02-2348-2517

() 電子郵件:lchung01@mofa.gov.tw

部  長 吳釗燮

 

外交部訂定財團法人法授權規定事項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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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外交部已於110年1月22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外交部 中華民國110年1月22日 外條法字第11025500170號

外交部令:修正「外交部訂定財團法人法授權規定事項辦法」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f "Regulations Regarding the Authorized Matters of Foundations Act Regulated by th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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