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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告:預告「工程技術顧問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第6條、第22條修正草案

PUBLIC CONSTRUCTION COMMISSION, EXECUTIVE YUA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6 and 22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Security Assurance Plan and Processing Method for Personal Data of the Engineering Consulting Industry"

發布於  2021-05-28  截止於  2021-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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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告 中華民國110525
工程技字第1100200588

主  旨:預告修正「工程技術顧問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第六條、第二十二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二十七條第三項。

三、「工程技術顧問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第六條、第二十二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pcc.gov.tw)「服務園地/法令規章/本會主管法規/草案預告」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技術處。

() 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9樓。

() 電話:(02)8789-7607

() 傳真:(02)8789-7674

()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主任委員 吳澤成

 

工程技術顧問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第六條、第二十二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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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工程會已於110年8月18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工程會 中華民國110年8月18日 工程技字第1100200863號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令:修正「工程技術顧問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第6條、第22條條文

PUBLIC CONSTRUCTION COMMISSION, EXECUTIVE YUAN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Article 6 and 22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Security Assurance Plan and Processing Method for Personal Data of the Engineering Consulting Industry"

機關綜整回應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2021-08-17

綜整回應:

一、查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個資法)第25條及第26條規定,已定明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公布違法情形或檢查結果,個資法第29條規定亦已定明非公務機關違反個資法規定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二、另本修正條文已定明本會得依本法(即個資法)第22條規定進行行政檢查,並視檢查結果為後續處置;考量無再次重申個資法規定之必要,爰本會不調整本次修正條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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