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Regulations on Industries Investment from Repatriated Offshore Funds"
發布於 2019-07-26 截止於 2019-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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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8年7月24日 經授工字第1082041922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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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訂定「境外資金匯回投資產業辦法」。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經濟部。
二、訂定依據: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
三、境外資金匯回投資產業辦法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經濟部工業局網站(網址:https://www.moeaidb.gov.tw)之「工業發展法令規章」選項下之「法規預告」網頁,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資訊與服務/法規服務」可連結本網頁)。
四、鑒於社會各界相當關注旨揭辦法草案施行時程及資金回臺之急迫性,並回應各界盡早發布申請適用之期望,且於108年7月25日舉辦產業座談會蒐集意見,爰本辦法草案預告期間訂為7日。
五、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經濟部工業局
(二) 地址: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41-3號
(三) 電話:(02)2754-1255分機2633
(四) 傳真:(02)2704-3784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沈榮津
境外資金匯回投資產業辦法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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