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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化粧品產品登錄辦法」草案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ing "Regulations Governing Notification of Cosmetic Products"

發布於  2018-11-01  截止於  2019-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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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公告 中華民國107111
衛授食字第1071607209

主  旨:預告訂定「化粧品產品登錄辦法」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訂定依據: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四條第二項。

三、「化粧品產品登錄辦法」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隔日起60日內,至前揭「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或「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 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

() 電話:02-2787-7562

() 傳真:02-3322-9490

()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陳時中

 

化粧品產品登錄辦法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 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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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衛生福利部已於108年5月30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衛生福利部 中華民國108年5月30日 衛授食字第1081602518號

衛生福利部令:訂定「化粧品產品登錄辦法」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promulgation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Notification of Cosmetic Products"

機關綜整回應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2019-05-30

綜整回應: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議題

【預告「化粧品產品登錄辦法」草案】

本部回復意見:

留言者

留言內容

參採情形

回復意見

Melanie

Regarding the extension of notification, we strongly suggest TFDA to adopt Singapore practice. All notifications will be auto-renewed unless the company cancel certain notifications. HSA Singapore sends bills annually.

不採納

1.查新加坡化粧品產品登錄之有效期間為1年,國內目前規劃化粧品產品登錄之有效期間為3年,登錄系統將於產品登錄期限到期前3個月通知業者,業者可依照其意願及市場考量,評估是否進行展延登錄。

2.另查新加坡化粧品登錄系統並非全面採自動展延制,該系統有搭配一電子支付方式(General Interbank Recurring Order, GIRO),倘業者有授權利用電子支付自業者提供之銀行帳戶提領費用,系統將於產品登錄到期前自動展延,同時提領費用。倘業者無授權利用電子支付,則須自行於產品登錄系統中勾選欲辦理展延之產品,並以線上刷卡支付費用,與我國現行規劃方式一致。

3.考量我國國情及使用電子支付系統習慣與國外不同,擬不採產品登錄自動展延制。另為減輕業者執行上之負擔,本部已規劃可以臨櫃、超商、ATM轉帳及e政府繳費平台(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或金融帳戶轉帳)等多元方式繳納費用,提升便利性。

Cherie

化粧品產品登錄辦法草案 第八條 化粧品產品登錄之有效期間為三年,到期前3個月可辦理展延。可否參考已實施化粧品登錄之其他國家的方式,例如新加坡:當有效期限到期,除非廠商撤銷登錄,否則所有登錄案件均自動展延。另外,付費方式則採每年付費的方式,如此對於業者執行登錄可減輕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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