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Enforcement Rules of Institutional Long-Term Care Juridical Entities Act"
發布於 2018-05-15 截止於 2018-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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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7年5月10日 衛部顧字第107196058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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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訂定「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施行細則」。
依 據: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訂定依據: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第四十六條。
三、「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施行細則」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http://www.mohw.gov.tw),「公告訊息」網頁。
四、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以下稱法人條例)自107年1月31日公布後,本部即開始著手研訂本案。為廣納相關意見,已召開3次外界意見徵詢會議共同研商,並充分討論完竣。鑒於法人條例施行後,有意申請設立提供機構住宿式服務類之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者,需按法人條例授權訂定之法規命令始得申辦,為利我國長照資源布建,爰本案公告期限有其急迫性,且研擬過程皆充分與外界進行溝通及協商,故為掌握時效性,有定較短期間之必要性,爰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司籌備辦公室。
(二) 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9樓。
(三) 電話:(02)85906666分機6218。
(四) 傳真:(02)85906090。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陳時中
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施行細則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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