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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勞動部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勞動部公告:預告「就業安定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8條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LAB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8 of "Regulations For Revenues, Expenditures, Safeguard And Utilization Of The Employment Security Fund"

發布於  2020-12-01  截止於  202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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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公告 中華民國1091127
勞動發綜字第10905192141

主  旨:預告修正「就業安定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八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勞動部。

二、修正依據:預算法第二十一條。

三、「就業安定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八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l.gov.tw)「勞動法令/最新動態」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六十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 地址:24219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4樓。

() 電話:02-89956005

() 傳真:02-89956001

()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許銘春

 

就業安定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八條修正草案總說明 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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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行政院已於110年5月3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行政院 中華民國110年5月3日 院授主基營字第1100200473A號

行政院令:修正「就業安定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8條條文

EXECUTIVE YUAN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Article 8 of "Regulations For Revenues, Expenditures, Safeguard And Utilization Of The Employment Security Fund"

機關綜整回應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2021-03-08

綜整回應:

對於雇主團體代表之委員,皆會廣泛蒐集各雇主團體相關資訊,依法定名額聘之,以執行就業安定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之審議等相關任務,臺端建議事項將錄案參考,感謝您的回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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