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主(協)辦單位 法務部

法務部公告:預告「遴選檢察官職前研習辦法」第6條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JUSTIC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6 of "Regulations for the Selected Prosecutors' Pre-service Training"

發布於 2021-04-08 截止於 2021-04-22

討論(尚餘0天)

留言總數 0留言 0 已關注

法務部公告 中華民國11046
法人字第11008506900

主  旨:預告修正「遴選檢察官職前研習辦法」第六條條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及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法務部。

二、修正依據:法官法第八十八條第九項。

三、「遴選檢察官職前研習辦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網址:http://law.moj.gov.tw/)之「法規草案」網頁及本部主管法規資料庫之草案預告論壇網頁(網址:http://mojlaw.moj.gov.tw/DraftForum.aspx)。

四、為配合本部司法官學院遴選檢察官職前研習班第四期研習人員訓練需求,需儘速完成修法,爰縮短本案預告期間為十四日;對於本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十四日內,以書面向本部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法務部人事處。

() 地址:臺北市重慶南路1130號。

() 電話:(02)21910189-2722

() 傳真:(02)2381-6274

() 電子郵件:yuubella@mail.moj.gov.tw

部  長 蔡清祥

 

遴選檢察官職前研習辦法第六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請參見PDF

 

 

 

 

Top

本則草案預告,法務部已於110年5月7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法務部 中華民國110年5月7日 法令字第11008509850號

法務部令:修正「遴選檢察官職前研習辦法」第6條條文

MINISTRY OF JUSTICE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Article 6 of "Regulations for the Selected Prosecutors' Pre-service Training"


展開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